关于组织道德与法治学科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教研室(教科研中心)、局属各初中学校:
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学科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实施方案》(鲁教科院〔2016〕14号)与《临沂市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学科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实施方案》(临教科研中心〔2016〕1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于10月11-14日在郯城县组织全市初中道德与法治学科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资格
符合《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学科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实施方案》(鲁教科院〔2016〕14号)与《临沂市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学科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实施方案》(临教科研中心〔2016〕14号)要求,经学校、县区逐级选拔推荐并获县区级或市直优秀课例评选一等奖。
二、参评名额
1. 参加市级展评的课例,以县区为单位推荐,每县区推荐2节,其中城区、乡村学校各1节。全部市直初中学校每学科共推荐2节。
2.各县区、市直初中学校务必于2016年10月8日前,将“参评教师推荐表”(见附表)电子稿发至chenxhlyjys@163.com邮箱。过期未收到报名表,按自动放弃参评处理。“参评教师推荐表”纸质稿须提前半天交会务组,不交加盖公章的纸质稿者按弃权处理。
三、课题及日程
1.执教课题按照承办学校的教学进度而定,在七年级进行。每节课时间为40分钟。课题为山东人民版七年级上册第二单元第四课三个项目:青春不烦恼 理智的青春更美丽 为青春喝彩
2. 选手参评日程由选手所在县区、学校教研员/教研组长通过网络抽签确定。
3.评委一律于2016年10月11日17:00前报到,报到地点另行通知,报到时需自带《全日制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以及山东人民版《道德与法治》七年级上册教材。
四、注意事项
1. 各县区教研室、市直学校可选派教师前往观摩学习,所有与会人员包括参评选手不需交任何费用,参评教师与听课教师食宿自理。根据相关规定,评委的会议交通、食宿费自理,回原单位报销。
2.请参评教师准备教学设计纸质稿7份,于上课前交评委组。
3.请参与本次活动的评委和老师务必注意交通及人身等各方面安全。
临沂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道德与法治优秀课例展评活动参评教师推荐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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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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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片
(一寸彩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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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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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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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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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区或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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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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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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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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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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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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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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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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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工作
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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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意见
| 年 月 日(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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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
教研室
意见
| 年 月 日(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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