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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道德与法治学科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09月27日  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道德与法治学科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教研室(教科研中心)、局属各初中学校:

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学科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实施方案》(鲁教科院〔2016〕14号)与《临沂市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学科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实施方案》(临教科研中心〔2016〕1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于10月11-14日在郯城县组织全市初中道德与法治学科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资格

符合《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学科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实施方案》(鲁教科院〔2016〕14号)与《临沂市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学科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实施方案》(临教科研中心〔2016〕14号)要求,经学校、县区逐级选拔推荐并获县区级或市直优秀课例评选一等奖。

二、参评名额

1. 参加市级展评的课例,以县区为单位推荐,每县区推荐2节,其中城区、乡村学校各1节。全部市直初中学校每学科共推荐2节。

2.各县区、市直初中学校务必于2016年10月8日前,将“参评教师推荐表”(见附表)电子稿发至chenxhlyjys@163.com邮箱。过期未收到报名表,按自动放弃参评处理。“参评教师推荐表”纸质稿须提前半天交会务组,不交加盖公章的纸质稿者按弃权处理。

三、课题及日程

1.执教课题按照承办学校的教学进度而定,在七年级进行。每节课时间为40分钟。课题为山东人民版七年级上册第二单元第四课三个项目:青春不烦恼 理智的青春更美丽 为青春喝彩

2. 选手参评日程由选手所在县区、学校教研员/教研组长通过网络抽签确定。

3.评委一律于2016年10月11日17:00前报到,报到地点另行通知,报到时需自带《全日制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以及山东人民版《道德与法治》七年级上册教材。

四、注意事项

1. 各县区教研室、市直学校可选派教师前往观摩学习,所有与会人员包括参评选手不需交任何费用,参评教师与听课教师食宿自理。根据相关规定,评委的会议交通、食宿费自理,回原单位报销。

2.请参评教师准备教学设计纸质稿7份,于上课前交评委组。

3.请参与本次活动的评委和老师务必注意交通及人身等各方面安全。

临沂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道德与法治优秀课例展评活动参评教师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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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寸彩色)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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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或农村

毕业院校及专业

毕业时间

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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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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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成绩

学校

意见

年 月 日(公章)

县、区

教研室

意见

年 月 日(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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