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研室(教科研中心)、局直属各学校:
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学科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实施方案》(鲁教科院〔2016〕14号)和《临沂市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学科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实施方案》(临教科研中心〔2016〕14号)精神,经研究,定于2016年10月11日在兰山区举办临沂市高中美术学科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例内容及要求
1.教学内容由讲课教师从现行高中美术教材(人美版)中自选。本次比赛每节课为45分钟。
2.本次展评课例要充分体现《山东省中小学美术学科德育实施指导纲要》中的要求,在培养学生审美能力的同时,充分挖掘教学内容所蕴涵的德育资源和育人价值,将积极的情感、端正的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自然融入教学过程,要注重教学方式的创新,贴近学生、贴近实际,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二、参评资格
1.现任高中美术学科专职教师,教学工作满三年以上,热爱教育工作,勤奋好学,师德优良,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
2.自愿申报,经学校、县区逐级选拔推荐,并获县区级德育优秀课例展评一等奖的教师。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参赛资格:
1.参加教育教学工作以来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2.反映有严重师德问题且调查属实的;
3.在参评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搞不正之风的。
三、参评办法
1.每县区(含开发区)推荐2节;市直学校共推荐2节,参加驻城组评比。
2.市级展评采用现场授课形式,设一、二等奖,获奖比例为4:6。市教科研中心聘请县区教研员和骨干教师组成评审委员会。
四、与会人员
各县区、市直学校可自愿选派教师参加会议。
五、报到时间、地点
1.参评教师请于10月11日上午9:30前到临沂第七中学(兰山区金雀山路116号)报到,抽取讲课顺序。
2.11日下午-13日进行展评活动。
六、其他事宜
1.评委、讲课教师及其他与会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按有关规定回所在单位报销。
2.会议可以根据老师要求协助安排食宿,需协助安排住宿的县区填写与会人员统计表,10月9日前发至lyzy6666@126.com。
3.以县区为单位将参评教师统计表、教学设计详案请于10月9日前发lymeishu@163.com。参评教师抽签时上交“参评教师推荐表”纸质稿,未加盖公章的纸质稿者按弃权处理。
4.参评教师的教学设计详案打印9份,在讲课前带到会场。
5.优秀课例授课现场备有多媒体、实物投影仪等教学设备,其它教具由参评教师自备。
附件:
1.临沂市高中美术学科德育优秀课例评选教师参赛表
2.参评教师统计表
3.与会人员统计表
临沂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
二〇一六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