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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临沂市高中地理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10月08日  浏览次数:

各县区教研室(教科研中心)、局属普通高中学校:

为强化学科课程德育功能,引导各学科教师依据课程标准和学生实际情况,将德育目标融入各学科课程。根据《临沂市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学科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实施方案》(临教科研中心〔2016〕1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16年10月19—21日在费县一中举办临沂市高中地理学科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内容及展评要求

1.本次课例展评的教学内容,依据课程标准的要求,使用鲁教版教材,课题参照承办学校的教学进度。

2.充分挖掘教学内容所蕴涵的德育资源和育人价值,把育人目标有机渗透到教学过程之中,恰当处理“学科核心素养”与德育教育融入的关系。

3.教学活动要体现高中地理学科德育特点,围绕“审美情趣、可持续发展、爱国主义、全球意识、文化多元”等高中地理学科德育范畴设计教学活动,注意将积极的情感、端正的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自然融入教学全过程。

二、参加展评资格

1.现任高中地理学科教师,教学工作满一年以上,热爱教育工作,勤奋好学,师德优良,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

2.自愿申报,经学校、县区逐级选拔推荐,并获县区或局属高中学校德育优秀课例展评一等奖的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参赛资格:

(1).参加教育教学工作以来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2)反映有严重师德问题且调查属实的。

三、展评程序与方式

1.参加市级展评的课例,以县区为单位推荐,每县区推荐2节。

2.局属高中学校通过预展,推荐4节一等奖课例参加市德育优秀课例展评。

3.市级展评采用现场授课形式,设一、二等奖,获奖比例为4:6。

四、展评经费

参加展评教师和评委的交通费、食宿费等,凭单据回所在单位报销。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临沂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

二〇一六年十月八日

附件:临沂市高中地理优秀课例展评参评教师推荐表

姓 名

性别

民族

年龄

照片

毕业学校

学历

职称

所在单位

县(区) 学校

教龄

联系电话

电邮

主要

教学

成绩

及荣誉

(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县区教研部门意见

(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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