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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市初中语文学科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10月09日  浏览次数:

各县区教研室、市直初中学校:

根据临沂市教科研中心关于印发《临沂市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学科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教科研中心〔2016〕1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于 2016年10月24日 至26日在沂水县沂新中学举办临沂市初中语文学科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资格

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教学成绩优异,学历达标,教龄满3年。

二、课例展评要求

1.参评课例要落实学科德育,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课堂教学。

2.树立立德树人意识,充分挖掘教学内容所蕴涵的德育资源,把育人目标有机渗透到教学过程之中。

3.依据课程标准和学生实际情况,设计相应的教学活动,在传授知识和培养能力的同时,将积极的情感、端正的态度、正确的价值观自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

4.要注重教学方式的创新,贴近学生、贴近实际,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三、其他

1.各县区推荐2名选手参加评选,其中城区、乡村学校各1名,市直初中

学校共2名。

2.根据教学进度,选手选取散文和诗歌两种文体备课2节,展评前抽签选

其中1节。

3.请各参评选手于 10月15日 前,将“临沂市初中语文学科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教师推荐表”(见附件)电子稿发至邮箱:lyyuwen2@126.com。过期未收到报名表,按自动放弃参评处理。“参评教师推荐表”纸质稿须参赛前交会务组,不交加盖公章的纸质稿者按弃权处理。

4.各县区教研室、市直学校可选派语文教师前往观摩学习,所有与会人员包括参评选手不需交任何费用,参评教师与听课教师食宿自理。

5. 根据相关规定,评委的会议交通、食宿费自理,回原单位报销。

6.请参与本次活动的评委和老师务必注意交通及人身等各方面的安全。

7.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附件:临沂市初中语文学科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教师推荐表

临沂市教科研中心

2016年10月9日

临沂市初中语文学科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教师推荐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照片

(一寸彩色)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工作单位

城区或农村

毕业院校

及专业

毕业时间

学历学位

联系电话

E-mail

参评篇目1

(散文)

参赛篇目2

(诗歌)

学校

意见

年 月 日 (公章)

县、区

教研室

意见

年 月 日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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