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教研科研>>文件通知>>正文

关于举行“临沂市高中语文学科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10月19日  浏览次数:

各县区教研室(教科研中心)、局直属高中学校: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中小学德育课程一体化实施指导纲要》和《中小学语文学科德育实施指导纲要(试行)》精神,强化学科课程德育功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临沂市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学科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经研究,定于2016年11月15-17日在临沂四中举办临沂市普通高中语文学科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

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一)充分挖掘教学内容所蕴涵的德育资源,把育人目标有机渗透到教学过程之中,恰当处理文化知识和德育融入的关系。

(三)依据课程标准和学生实际情况,设计相应的教学活动,在传授知识和培养能力的同时,将积极的情感、端正的态度、正确的价值观自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

(四)注重教学方式的创新,贴近学生、贴近实际,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二、评选办法

1.名额分配:每县区各2人,临港经济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1人,局直属学校4人,共30人。承办县区不增加名额。

2.参评资格:热爱高中语文教学工作,教龄在三年以上的高中语文教师。参赛选手须经学校、县区逐级选拔,成绩优秀,并经所在学校和县区教研部门推荐。

3.评选方式:采用现场授课形式,每节课时长为45分钟。设一、二等奖,获奖比例为4:6。

三、教学内容

在高一高二年级教学内容中选择,参评教师具体授课课题和顺序将于11月5日抽签确定。

四、注意事项

1.请各县区、局直属高中学校于2016年10月30号前将本县区(学校)参赛教师“推荐表”(附件1)和“信息采集表”(附件2)电子稿报到市教科研中心高中语文组(邮箱lyyuwen@126.com)。

2.参评教师请于11月5日上午10:00到市教育局14楼会议室参加预备会议,同时提交“推荐表”原件(盖章)。不准缺席和请人代替,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3.为充分发挥市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欢迎全市教师前往观摩。

4.评委、参评教师及其他与会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按有关规定回所在单位报销。

临沂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下载

上一条:关于转发《中国教育学会历史教学专业委员会关于召开2016年度学术年会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临沂市初中地理学科德育优秀课例展评、研讨交流活动的通知

关闭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