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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举办山东省初中语文学科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11月10日  浏览次数:

关于转发《关于举办山东省初中语文学科德育

优秀课例展评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教研室、市直各初中学校:

今转发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举办山东省初中语文学科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的通知》,请根据通知要求安排学校老师观摩学习,每县区安排2人,市直学校安排1人。

临沂市教科研中心初中科

2016年11月10日

鲁教科院函〔2016〕50号

关于举办山东省初中语文学科德育

优秀课例展评活动的通知

各市教研室(教科院、教研中心):

根据我院《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学科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实施方案》(鲁教科院〔2016〕14号)要求,经研究,拟定于2016年11月下旬在诸城市举办山东省初中语文学科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内容及课题

根据《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和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文明办和共青团山东省委《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生德育综合改革行动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精神和展评教师实际所执教的教材版本确定。

每位展评教师按教学进度自行准备3个课题,评委从中抽取一篇作为展评课题,展评方式为现场执教,时间为1课时(45分钟)。

二、展评要求

(一)充分挖掘教学内容所蕴涵的德育资源和育人价值,认真研究语文课程中的德育元素,把育人目标有机渗透到教学过程之中,恰当处理语文学科能力培养与德育融入的关系。

(二)教学活动的设计要根植于学科核心素养,紧密结合学科教学内容,尊重语文学习规律,突出语文学科特点,注意将积极的情感、端正的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自然融入教学全程。

(三)展评教师须于 11月5日 前发送推荐表电子版(见附件1,不必盖章)至zwz6951103@163.com,文件名称格式为:xx市xx学校xxx老师。附件1原件于报到时交会务组,签章不全者不予展评。

三、评选程序与方式

(一)参加省级展评的课例,以市为单位推荐,每市2节。参评教师须为初中语文专职教师,教龄3年以上(含)。

(二)评委由市教研员和优秀教师组成,实行回避制度。

(三)为保证本次展评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大会特设仲裁组,负责监督评审事宜,处理选手书面仲裁。

四、日程安排

(一) 11月21日 :选手、评委、仲裁委员报到。16点参赛选手开会、抽签。

(二) 11月22日 :观摩教师报到;评委、仲裁组会议。

(三)11月23—25日:展评活动。

五、报到地点及联系人

(一)报到地点:杨春国际酒店(诸城市繁荣路西首145号,电话0536-6177111)。

(二)联系人:诸城市教研室: 郝 老师,电话0536-6059600,13853617298。

六、其他事宜

(一)每市可派20—30名教师参加观摩,自愿参加。

(二)所有与会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按有关规定回单位报销。

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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