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科室(教科研中心)、局直属各学校:
接山东省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会《关于开展山东省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及优秀成果评选的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要求通知相关单位和个人,自愿申报,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填写相应表格,以县区为单位于11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市教科研中心肖永清老师处,汇总表和材料电子版注明单位发至xyqlyjy@163.com,电话:0539-8301549,相关事宜见省通知。(注:优秀成果必须是会员单位、个人申报)
临沂市教育学会
2017年10月9日
附:关于开展山东省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及优秀成果评选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