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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市初中化学教师进行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能力第二期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11月10日  浏览次数:

各县区教研室(教科研中心),市直初中:

根据《关于对全市中小学教师进行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能力培训第二阶段培训的通知》(临教科研中心﹝2017﹞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于2017年11月17-18日对初中化学教师、教研员进行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能力第二期培训。有关事项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2017年11月16日下午4点前到国家中印科技国际创新园拓普教育云培训基地服务中心(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合肥路与沃尔沃路交汇处往南200米路西)报到,11月17-18日培训。

二、培训方式及相关要求

培训方式及相关要求按照《关于对全市中小学教师进行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能力培训第二阶段培训的通知》(临教科研中心﹝2017﹞9号)执行。

参加培训人员在参训前需完成临沂市智慧教育云平台帐号注册,并熟悉该平台的基本功能。请每位教师带一份初中化学教案(电子版),培训学习时使用。

三、参训人员

罗庄、郯城、费县、莒南、经济开发区、临沂第三十五中学未参加第一期培训的所有初中化学教师。

本次培训由相应的县区初中化学教研员带队或由县区教研员指定人员带队。

请各县区教研室(教科研中心)、市直初中学校于11月15日前按样表形式将参加培训教师名单发送到edu@linyi.com邮箱。联系电话:王立志(18669997977)、臧志龙 (18953932253)。

姓名

性别

县区

单位

联系电话

税号/识别号

备注

带队

填表说明:单位(学校)要求填写全称,开具发票需提供税号或识别号的请准确填写。

临沂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

2017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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