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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3年全市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12日  浏览次数: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教育体育工作办公室,沂河新区教育体育和卫生健康局,局属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山东省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2023年全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的通知》(鲁教馆〔2023〕1 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组织2023年全市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临沂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实施,县区教体局电教站(室)负责本县区活动的组织和作品推荐工作。

二、活动要求

1.奖项设置和制作标准。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及比赛活动的项目设置、制作要求、评审标准、资格审查等,参照《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2023年全国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第二十七届教师活动)的通知》(教技资〔2023〕14号)(从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网站下载,网址为:www.ncet.edu.cn)要求和省《通知》文件执行。各县区要认真学习相关通知文件精神,组织本县区(学校)教师设计制作高质量作品。

2.参赛人员。中小学、幼儿教育、特殊教育、中等职业学校及各级教育信息化专兼职教师均可报名参加,所带学科课时量满足省规定课时量最低要求。

3.作品报送数量。各县区、局属单位经过初评后,推荐到市的作品数量见附件2。其中融合优质课专项课例县区根据实际开展情况选报。

4.报送要求。建立详细文件夹,如:县区,组别(小学、初中、高中、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及中等职业教育)、项目(课件、微课……)、作品(作品名称+学校名称+教师姓名)。学校要写全称(和公章一致),姓名要准确,各县区务必认真核对,评选完成后不再修改。各县区及局属单位务必于6月14日前,将初评后的教育教学信息化大赛的参赛作品(按规定限额数量用移动硬盘、U盘或光盘存贮),报送至临沂市电化教育馆(市教育局1114室),同时报送汇总表(汇总表要按要求详细填写,可以在同一电子表格上。)纸质版和电子版(见附件3),电子版发邮箱:djgfbsh@163.com,信息不全、分类错误直接予以淘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作品评选

1.奖项设置。本次比赛活动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组织奖,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将在全市交流展示,参评作品淘汰率约10%,获奖比例按规定执行。

2.评审专家。从临沂市教育教学信息化大赛专家库中根据实际需要抽取。

联系电话:8128376


附件:1.山东省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2023年全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的通知》

2.临沂市教育教学信息化比赛活动推荐作品数量

3.临沂市教育教学信息化比赛活动汇总表


临沂市教育局

2023年5月10日

上一条:关于召开全市高中通用技术、高中信息技术教学研讨会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小学科学、道德与法治送教助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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