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体)局教科室、局直属各学校:
现将《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开展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经研究,市规划办将组织省级课题的鉴定初审工作,现就做好课题结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正常研究期限内的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和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
二、材料报送要求:
1.仔细阅读通知要求,按照课题类别汇总后统一报送纸质材料(材料装入档案袋内,注明“教育科学规划”“教育教学研究”字样,详细写明课题名称、课题编号、课题负责人姓名、工作单位),于8月28日之前以县区或市直学校为单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的“结题汇总表”(1份)报市教科院1309室。具体要求见附件。
2.其中结项课题至少提交一份与课题研究相关的《教科研成果专报》(要求及标准格式见附件),在研课题可自愿提交《教科研成果专报》稿件。
3.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结题材料、教科研成果专报)电子材料和汇总表发送至邮箱:daihui613@163.com,联系人:代老师,电话:0539-8128910。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含结题材料、教科研成果专报)电子材料和汇总表发送至邮箱:lysktgl@126.com,联系人:程老师,电话:0539-8603207。
4.所有超过研究期限、未办理延期申请的课题,以及已经提交延期申请且到期未结题的,均将予以撤项。请相关单位填写撤项项目统计表,并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并发至指定邮箱。
附件: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开展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临沂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