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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市初中学段教育教学工作进行评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4日  浏览次数:

各县区教科研中心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临沂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于202410月下旬对各县区20232024学年度初中学段教育教学工作进行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

2024102231日工作日期间。

二、评估学科及分组

1、评估学科

对学校评估中,参加本次评估工作的学科包括: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信息科技、音乐、美术、体育、心理健康、劳动技术、综合实践。

2、评估分组

全市各县区分为两个大组同时展开评估工作,分组规则如下:

1)按地理位置分组

兰山、罗庄、河东、沂河新区,抽签分为AB两组;

沂南、费县、莒南、临沭、兰陵、郯城,抽签分为AB两组;

沂水、蒙阴、平邑,抽签分为AB两组,高新区候补。

2)确定好分组后,组内抽签确定评估顺序。

3)确定的评估学校,提前3天通知相关县区。

4)抽签时间为20241012日。

三、评估内容及程序

1每个大组评估人员20人,分3个工作小组(县区、驻城、农村组)同时开展工作。

2、听取县区教学工作汇报(20分钟以内);

3、查看县区教科研中心教学管理档案;

4、到评估学校后,学业水平考试学科每位评委上午听课2节,其他考查学科根据学科特点分别安排听课、学生测试等活动,下午听学校汇报、座谈、查阅材料、问卷调查,16:00回返。

四、注意事项

1、各县区需提供以下材料:

1)县区教学工作汇报材料电子稿和纸质稿(20份),附20232024学年度(2023.9.12024.8.31)初中学段教学成果清单。

2)评估学校教学工作汇报材料10份。

2.具体抽调评估人员、集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评估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根据有关规定报销。

临沂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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