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科研中心: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临沂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于2024年10月下旬对各县区2023—2024学年度初中学段教育教学工作进行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
2024年10月22—31日工作日期间。
二、评估学科及分组
1、评估学科
对学校评估中,参加本次评估工作的学科包括: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信息科技、音乐、美术、体育、心理健康、劳动技术、综合实践。
2、评估分组
全市各县区分为两个大组同时展开评估工作,分组规则如下:
(1)按地理位置分组
兰山、罗庄、河东、沂河新区,抽签分为A、B两组;
沂南、费县、莒南、临沭、兰陵、郯城,抽签分为A、B两组;
沂水、蒙阴、平邑,抽签分为A、B两组,高新区候补。
(2)确定好分组后,组内抽签确定评估顺序。
(3)确定的评估学校,提前3天通知相关县区。
(4)抽签时间为2024年10月12日。
三、评估内容及程序
1、每个大组评估人员20人,分3个工作小组(县区、驻城、农村组)同时开展工作。
2、听取县区教学工作汇报(20分钟以内);
3、查看县区教科研中心教学管理档案;
4、到评估学校后,学业水平考试学科每位评委上午听课2节,其他考查学科根据学科特点分别安排听课、学生测试等活动,下午听学校汇报、座谈、查阅材料、问卷调查,16:00回返。
四、注意事项
1、各县区需提供以下材料:
(1)县区教学工作汇报材料电子稿和纸质稿(20份),附2023—2024学年度(2023.9.1—2024.8.31)初中学段教学成果清单。
(2)评估学校教学工作汇报材料10份。
2.具体抽调评估人员、集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评估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根据有关规定报销。
临沂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