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科研中心,局属各学校:
现将山东省教科院《关于开展中小学项目式学习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予以转发,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积极做好组织推荐工作,按时提交项目式学习典型案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按通知具体要求推荐项目式学习典型案例,每县区可推荐学科项目2项、跨学科项目1项,兼顾学段。局属学校可推荐其中1项。山东省创新素养培育实验校和山东省中小学课程实验基地提交1份项目式学习案例,不占用本单位分配名额。
2.请各县区、局属学校将推荐案例于2024年12月17日前发送至邮箱:linyikegaiban@126.com。
此项工作可由各县区、局属学校课程研究联系人负责落实。未尽事宜请与市教科院王老师联系,电话:8606770。
附件:关于开展中小学项目式学习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临沂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