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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临沂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优质课评比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26日  浏览次数:

各县区教科研中心,局属各中小学:

根据市教科院工作计划安排,经研究,决定举办临沂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优质课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选

1.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热爱教育工作,勤奋好学,师德优良,教学质量突出。

2.自愿申报,经学校、县区逐级选拔推荐,并获县区(市直)优质课评比一等奖。

高中段:兰山区2人、兰陵县2人、市直2人,其他县区各1人;

初中段:兰山区3人、兰陵县2人,市直和其他县区各1人;

小学段:兰山区3人、兰陵县2人,市直和其他县区各1人。

承办县区可增加1人。

二、时间、地点

学 段

时 间

地 点

高中

4月16-18日

临沂第三中学北校区

初中

4月22-24日

莒南第六中学

小学

4月28-30日

费县南关小学






三、参评主题

人际交往,具体参评课题和授课年级由参评教师抽签确定。授课时间:小学授课时间40分钟,初中、高中授课时间45分钟。

四、评比办法

采用现场打分的方式,评比结果按照选手最终得分以3:4:3的比例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

五、其他事项

1.参评教师预备会议使用腾讯会议形式,会议时间:高中段4月2日、初中段4月8日、小学段4月14日,均为当天15:00-16:00。请将《参评教师汇总表》电子稿(文件名以“县区+学校”命名)于前一天发送至邮箱:daihui613@163.com。

2.各县区可自愿安排部分教师观摩评比活动,每学段每县区不超过10人。

3.会场安排专人录像,未经允许,其他任何人不得录像、转播,不得拷贝课件等资料。

4.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评委、参评教师、观摩教师食宿费、交通费自理,按规定回所在单位报销。

5.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参评教师汇总表


临沂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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