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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市普通高中历史优质课评比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01日  浏览次数:

各县区教科研中心、局属各高中学校:

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交流课堂教学改革成果,激励广大教师积极参与课堂教学研究,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研究能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按照2025年度市教科院教科研工作计划,定于4月中旬举行全市普通高中历史优质课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依据

《临沂市普通中小学教师优质课评比管理办法(试行)》(临教科研字〔2022〕3号)。

二、参评教师条件

按照《关于组织2025年全市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教师优质课评比活动的通知》要求。

三、参评名额分配

依据《临沂市普通中小学教师优质课评比管理办法(试行)》(临教科研字〔2022〕3号)相关规定执行。

四、评比时间、地点

1.时间:4月15日—18日。

2.地点:临沂四中西校(兰山区义堂镇滨河大道与兴业路交汇处向南200 米路西)。

五、评比形式、评委评审

1.本次评比活动采用现场授课形式,分两组同步进行。每节课45分钟。

2.评委抽取、评审过程及奖项设置依据《临沂市普通中小学教师优质课评比管理办法(试行)》(临教科研字〔2022〕3号)相关规定执行。

六、材料提交

1.参评教师的“参评教师推荐表”(见附件)电子版于4月7日前以县区或局属高中学校为单位发送至邮箱lysgzls@126.com。加盖公章的纸质稿可于比赛当日上交,未加盖公章的按弃权处理。

2.参赛教师须在比赛现场向每位评委提供教学设计一份(评委7—9人)。

七、其他事宜

1.承办学校提供常规的电教设备,教学用书及其他教具等由参评教师自备。

2.参评教师未完成讲课前,不得观摩比赛。其他教师如观摩比赛,要遵守承办学校的相关规定。

3.评委须在4月15日上午10:00前报到,地点为临沂四中西校。

4.评委及参评教师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根据相关规定回本单位报销。比赛期间,评委封闭管理。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临沂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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