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科研中心、局属各高中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高中语文课堂教学改革,展示我市高中语文素养型课堂建设成果,根据市教科院工作安排,拟举行全市普通高中语文教师优质课评比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临沂市普通中小学教师优质课评比管理办法(试行)》(临教科研字〔2022〕3号)
二、参评条件
1.师德优良,现任教高中语文学科,热爱教育,教学业绩突出者;
2.曾获县(区)或市直学校优质课评比一等奖,并获县区教科研中心(教研室)或市直学校择优推荐。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1)因违纪违法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2)反映有严重师德问题且调查属实的;
(3)参评过程中违反纪律,搞不正之风的。
三、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4月14日—18日
地点:山东省兰陵县第一中学
四、评比办法
1.各县区、市直学校的名额分配,依据《临沂市普通中小学教师优质课评比管理办法(试行)》(临教科研字〔2022〕3号)相关规定执行。
2.本次活动采用现场授课形式,分A、B两个组开展评比。A组授课范围为统编教材必修下册第六单元“文学阅读与写作·观察与批判”,B组授课范围为选择性必修下册第三单元“中国传统文化经典研习·至情至性”。选手可从相应单元中自选课文参赛,每节课45分钟。
2.奖项设置依据《临沂市普通中小学教师优质课评比管理办法(试行)》(临教科研字〔2022〕3号)相关规定执行,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为参赛人数的3:4:3。
3.设立2个评审组,评委由市兼职教研员、县区教研员、局属高中学校学科教研组长、一线骨干教师等组成,从评委库中随机抽取并报领导审批确定。
五、材料提交
1.参评教师需填写“参赛推荐表”(附件),手写签名并加盖公章,于正式开讲前上交赛务组。
2.参评教师需准备教学设计纸质稿,于讲课前提交评委,以供评审时参考。
六、其他事宜
1.参评教师不得提前到学校试讲,也不得现场相互听课。讲课日期和讲课节次均通过网上抽签决定。
2.本次活动评委、参评教师及观摩教师的交通、食宿费用回本单位按规定报销。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临沂市普通高中语文优质课评比活动参评教师推荐表
临沂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