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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优质课评比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11日  浏览次数:

各县区教科研中心,市特教学校: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特殊教育课程改革,交流课堂教学改革成果,激励广大教师积极参与课堂教学研究,提升特殊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市教科院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举行全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优质课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教师资格

本次优质课评比包含听障教育、视障教育、培智教育三个类别,评比对象为参评学科教师。

二、授课内容

听障、视障及培智教学内容使用新版聋校、盲校、培智学校义务教育实验教材;聋儿康复教学内容可按学前校本教材进行。参评教师根据本学期教学进度,课题自定,不限学科。

三、推荐方法与要求

1.参评教师由各县区教科研中心、市特校负责选拔推荐,参评人必须经过自下而上、逐级选拔,并曾获本县区优质课评比一等奖。

2.参评教师坚持立德树人,热爱特教事业,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3.参评教师教育理念先进,注重课堂教学改革与创新,具有较好的学科素养和扎实的教学基本功。

四、比赛时间、地点

1.时间:4月22日-4月25日。

2.地点:临沂市特殊教育学校、临沂市河东区天使国际特教学校。

五、报到要求

1.参评教师于4月22日下午2:30到临沂市特殊教育学校康复楼二楼会议室抽签决定讲课顺序,并提交本次讲课的教案纸质材料(1式8份),课件和教案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463359052@qq.com。课件封面不得出现所在学校校名及讲课教师姓名等个人信息。

2.评委于4月22日下午3:30到临沂市特殊教育学校康复楼一楼会议室参加评委会。

六、其他事宜

1.各县区自愿组织教师参加观摩,请于4月16日前将领队(1人)以及观摩教师人数发送到邮箱463359052@qq.com。

2.参评选手评委和观摩教师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按规定回原单位报销。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临沂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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