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378085680/jyj/2022-0000004 | 公开目录 | 公示公告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 | 2022-01-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标 题 | 临沂市教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临沂市教育局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临沂市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信息公开工作部署,以《条例》为遵循,在市委、市政府的有力指导下,紧紧围绕教育工作中心任务,服务教育改革发展大局,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程统一部署,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公开渠道,扩大公开范围,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保障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了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持续化发展,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主动公开。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2021年召开2次局长办公会,邀请人大、政协、媒体等相关人士列席。及时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2021年共承办人大建议24件、政协提案73件,答复率、满意率均为100%。全面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1年市教育局发布信息3231条,扎实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民办教育、职业教育、教育督导、教育扶贫、困难学生资助等方面全面公开,全年公开180余条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畅通受理渠道、精准规范答复意见,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全年新收到并按时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结转下年办理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不断提高信息报送的数量和质量;及时报送有关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严把信息报送关,按照层级管理原则,严格实行信息报送审批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合法性,同时,定期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审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同时,充分发挥“临沂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临沂教育”微博、“临沂教育发布”今日头条号等政务新媒体优势,及时准确向公众传达教育的重要信息,线上线下齐发力,全方位提供权威的教育资讯和方便快捷的教育服务。 (五)监督保障。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强化对信息发布的审核把关。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及时在教育系统传达贯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临沂市教育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问题: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政策解读等公开形式多样性、便民性还有待提高,信息公开的互动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临沂市教育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效率,及时主动更新有关信息,不断加强政策解读形式。二是加强培训,重视机关干部理论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专业素养,整体提升公开工作水平。三是充分探索和研究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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