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00928-160540-431 | 公开目录 | 公示公告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 | 2017-05-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标 题 | 关于领取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的公告 |
关于领取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和山东省工作安排,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字〔2017〕3号)等有关规定,临沂市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完成,现将教师资格证书领取事宜公告如下: 一、领取对象 2017年3月在临沂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并审核通过的人员。 二、领取时间 2017年5月4日-5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领取地点 领取人应到申请提交材料的县区领取本人证书。
四、其他事项 领取教师资格的人员需本人持身份证到相应领取地点领取。 临沂市教育局 2017年5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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