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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00928-164047-293 公开目录 工作概况
发布机构 临沂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13-04-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  题 我市8所职业院校获得举办五年制高职教育资格
我市8所职业院校获得举办五年制高职教育资格

近日,省教育厅公布了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举办学校及专业备案结果,我市8所学校的23个专业点获准举办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临沂职业学院的会计电算化、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计算机应用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等五个专业获得举办五年一贯制高等职业教育资格。临沂市高级财经学校、临沂电力学校、临沭县职业中专、临沂卫生学校、沂南县职业教育学校、临沂艺术学校、临沂科技学校等8所学校的18个专业点获准与临沂职业学院、山东医专等六所高职院校联合举办三二连读高等职业教育。

此次公布的结果是根据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教职字〔2012〕3号)精神,经各市教育局申报、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审核认定公布的,临沭县职业中专、沂南县职业教育学校、临沂科技学校是首次申报通过、新增加的学校。省教育厅管理办法规定,五年一贯制教育由高等职业院校独立完成;三二连读由中等职业学校和高职院校共同完成,中专阶段在中职学校进行,专科阶段可以到高职院校,也可以在中职学校进行。举办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为初中毕业生提供了一条新的求学之路,报考高等职业学校的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联合举办的三二连读,前三年均可享受国家有关资助及免学费政策,可以系统地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毕业后获得普通高校专科学历,可以选择就业,也可以选择继续报考本科院校继续学习深造。(职成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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