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00928-164623-375 | 公开目录 | 工作概况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 | 2013-10-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标 题 | 我市启动“零犯罪学校”创建活动 |
我市启动“零犯罪学校”创建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市教育局以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为契机,在全市中小学校启动“零犯罪学校”创建活动。该活动历时9个月,分为宣传发动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和总结验收阶段。 市教育局结合实际,成立了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各县区教育(体)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零犯罪学校”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主要内容一是加强学校制度建设,重点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教师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和普法教育工作考核制度;二是进一步完善校内安全保障机制,重视对有不良行为习惯学生的正面引导,加大关爱帮教力度;三是积极协调公安、综治等部门加强对校外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及时排除隐患,预防各类违法犯罪事件对学生的侵害;四是主动争取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部门和法制副校长、“五老”法律志愿者等对学校普法教育的支持,为青少年营造安全、文明、健康的成长环境。方案要求各县区教育(体)局、学校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密切协作,勇于创新、形成特色,保障经费、节约开支,积极宣传、扩大影响,认真对照全国“零犯罪学校”评选标准,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创建活动在学生当中取得实效。(政策法规科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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