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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00928-164841-728 公开目录 工作概况
发布机构 临沂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14-01-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  题 我市顺利通过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
我市顺利通过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

1月6日至9日,省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团对我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评估验收。在9日上午举行的反馈会上,省评估团认为,我市已具备“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条件,顺利通过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

1999年,经国务院批准,教育部、国家语委决定在全国开展城市语言文字评估活动。2010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0﹞57号),要求二、三类城市2015年底完成城市评估。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以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为契机,积极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扎实成效。一是坚持把“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字”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形成了“统筹规划、分级管理、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坚持以党政机关、教育系统、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等四大领域为重点和突破口,开展用语用字规范活动,统筹推进了全市语言文字工作;三是坚持系列宣传、培训测试、规范执法“三措并举”,整体推动了迎评工作顺利实施;四是坚持重点管理、分类指导,推进宣传、治理整改,有效落实了语言文字工作“建设、推广、监管、服务”等四大任务。

检查期间,临沂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魏华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语委主任侯晓滨,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语委副主任刘凯,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语委副主任王利祥,市教育局局长、党委书记、市语委副主任祖旭东,市教育局副局长、市语委办主任武军陪同检查。(教师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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