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00928-165250-312 | 公开目录 | 工作概况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 | 2014-06-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标 题 | 省政府对兰山区等四个县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工作进行督导评估验收 |
省政府对兰山区等四个县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工作进行督导评估验收
6月18至29日,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团一行8人在省督学、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原副主任辛莲英的带领下,对我市兰山区、罗庄区、临沭县、高新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工作进行督导评估验收。市政府副市长侯晓滨、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凯,市教育局局长、党委书记祖旭东等领导先后陪同督导。 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团分综合组、师资队伍与办学条件组、办学条件组、经费保障与办学条件组等四个工作组分别对兰山区、罗庄区、临沭县、高新区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标情况、县区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公众满意度进行了调查。期间共抽查学校139所,查看材料账簿160余册,调查问卷3500余人次。 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团充分肯定了我市及兰山区、罗庄区、临沭县、高新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的可喜成绩,评估团认为,近年来,各县(区)政府坚持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完善政策措施,深化改革创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高,为实现教育事业跨越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指导性意见,要求各县(区)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突出重点,攻坚克难,排出整改时间表,按节点狠抓落实,确保整改到位。并委托临沂市教育局、临沂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兰山区、罗庄区、临沭县、高新区的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督导。下一步,省政府教育督导室还将派督导组对兰山区、罗庄区、临沭县、高新区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查验,并视整改结果确定上报国家审核认定。(督导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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