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00928-165519-902 | 公开目录 | 工作概况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 | 2014-09-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标 题 | 市教育局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业务指导专家组对河东区等4个县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现场指导 |
市教育局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业务指导专家组对河东区等4个县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现场指导
9月23日至26日,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抽调市教育局和有关县区教育局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专家组成员组成指导专家组,在市政府总督学、市教育局党委委员杜以坚,市政府督学朱林海、张国富带领下,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13〕8号)要求,依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计划实施情况 评估标准》,对河东区、沂水县、沂南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了现场指导。 指导组选取每个县区(开发区)的一个乡镇(街道)作为指导样本单位,对这一个乡镇的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包括教学点)的14项指标逐一进行实地核查指导,共核查指导了4个乡镇(街道)的义务教育学校36所。 指导组当天汇总结果,于下午返回前向各县区进行了详细反馈,并提出了整改建议和要求。指导组要求各县(区、开发区)针对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在全县(区、开发区)范围内逐校逐项自查,查漏补缺,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整改,加快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十月下旬前整改到位。(督导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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