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00928-165614-307 | 公开目录 | 工作概况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 | 2014-12-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标 题 | 省政府对河东区等四个县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工作进行督导评估验收 |
省政府对河东区等四个县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工作进行督导评估验收
11月23日至12月3日,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团对我市河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沂南县、沂水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工作进行督导评估验收。市政府副市长侯晓滨、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张洪永,市教育局局长、党委书记祖旭东等领导先后陪同督导。市政府总督学、市教育局党委委员杜以坚,市政府督学张国富及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人员全程陪同。 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团分综合组、办学条件组、师资队伍与办学条件组、经费保障与办学条件组等四个工作组分别对河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沂南县、沂水县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标情况、县区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督导评估,并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公众满意度进行了调查。期间共抽查学校112所,查看材料账簿136余册,调查问卷4187余人次。 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团充分肯定了我市及河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沂南县、沂水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的成绩。督导评估团认为,近年来,临沂市各县(区)政府坚持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完善政策措施,深化改革创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高,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走在全省的前列,为实现教育事业跨越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指导性意见,要求各县(区)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突出重点,举一反三,攻坚克难,排出整改时间表、路线图,按节点狠抓落实,确保2015年3月31日前整改到位。并委托临沂市教育局、临沂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对河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沂南县、沂水县的整改工作进行过程性跟踪督导,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将择机对这四个县区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视整改复查情况确定是否上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进行国家认定。(督导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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