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00928-170110-405 | 公开目录 | 工作概况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 | 2015-07-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标 题 | 省政府对费县、莒南县、临港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工作进行督导评估验收 |
6月24至30日,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团一行8人在省督学、潍坊市政府总督学韩光福的带领下,对我市费县、莒南县、临港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工作进行督导评估验收。市政府副市长侯晓滨,市教育局局长、党委书记祖旭东等领导先后陪同。 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团分综合组、办学条件组、师资队伍与办学条件组、经费保障与办学条件组等四个工作组分别对费县、莒南县、临港区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标情况、县区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公众满意度进行了调查。期间共抽查学校70所,查看材料账簿120余册,调查问卷3000余人次。 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团充分肯定了我市及费县、莒南县、临港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的可喜成绩,评估团认为,近年来,各县(区)政府坚持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完善政策措施,深化改革创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高。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各县(区)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突出重点,攻坚克难,排出整改时间表,按节点狠抓落实,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在建工程的建设速度,确保整改到位。下一步,省政府教育督导室还将派督导组对费县、莒南县、临港区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查验,并视整改结果确定上报国家审核认定。 7月1至3日,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团还对沂南县、沂水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期间共抽查学校40所,查看材料账簿60余册。 6月19日,受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委托,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抽调部分市督学组成专项督导组对河东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将复查报告和相关材料一并上报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导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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