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00928-170503-089 | 公开目录 | 工作概况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 | 2015-11-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标 题 |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对河东等五个县区迎接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督导检查工作进行现场指导 |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对河东等五个县区迎接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督导检查工作进行现场指导
为切实做好迎检工作,11月19日至22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专家组在市政府总督学、市教育局党委委员杜以坚的带领下,按照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做好迎接国家对我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河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沂水县、沂南县、费县、莒南县(临港经济开发区)迎接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督导检查工作进行现场指导。 指导组选取每个县区部分义务教育学校作为样本单位,对每所学校的办学条件评估指标、迎查情况分别进行了实地核查和现场指导。 杜以坚指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事关全县(区)、全市、全省大局。目前,迎接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督导检查工作已到了最后冲刺阶段。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将迎检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一项目标任务来完成,要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振奋精神、集中人力物力,不折不扣地完成好各项迎检工作。 指导组要求,各学校不仅要关注硬件设施和办学条件的优质均衡,更要抓好设施设备的管理与使用,注重学校内涵提升。包括校舍建筑、普通教室、生活设施、运动场地、功能室建设、责任督学公示牌、学校文化、校园安全、校园环境、周边环境、宣传氛围、档案数据、汇报材料等各个方面都要达到标准要求。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各项工作做实做细,按时完成任务,确保顺利通过国家督导检查。(督导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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