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00928-174245-609 | 公开目录 | 工作概况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 | 2018-10-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标 题 | 我市完成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 |
我市完成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
10月16日-19日,我市组织评估团对沂南县、兰陵县、莒南县、蒙阴县进行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 根据国家、省工作要求,我市于2014年1月通过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2015-2018年分批次完成11个县区的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按照《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县区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着力健全语言文字依法管理体制,全力推动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学校和公共服务行业等四大领域语言文字工作开展,促进语言文字事业健康发展。 按照评估流程,评估团首先听取分管县长代表县语委做的工作汇报,然后分组对四大领域共42个单位进行了现场评估。评估团认为,沂南县、兰陵县、莒南县、蒙阴县语言文字工作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实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工作目标,达到了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验收条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教师教育科)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