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78085680/jyj/2021-0000032 公开目录 文件通知
发布机构 临沂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1-06-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  题 《全面加强新时代普通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指导意见(试行)》政策解读
《全面加强新时代普通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指导意见(试行)》政策解读

一、《指导意见(试行)》出台的目的及背景。

劳动教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重要内容,对于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全面加强新时代普通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指导意见(试行)》的出台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背景。

一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党对劳动教育的新要求。2018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明确提出将劳动教育纳入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总体要求,必须构建大中小学劳动教育体系,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2020年3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面向全社会,全面部署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工作。2020年7月9日,教育部印发《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主要面向教育系统内部,依据《意见》,细化有关要求,重点解决劳动教育是什么、教什么、怎么教等问题。

二是劳动育人功能亟待加强。劳动教育被淡化、弱化,一些青少年中出现不珍惜劳动成果、不想劳动、不会劳动的现象,与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培养要求有较大差距。

三是我市开展劳动教育工作需要。制定我市《指导意见(试行)》,是推动我市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建设的必然要求,明确劳动教育主要任务和相关保障等,是加强对中小学校实施劳动教育的具体指导和专业支持的现实需要。

二、《指导意见(试行)》中劳动教育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一是把握育人导向。围绕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弘扬劳动精神,养成劳动习惯,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二是遵循教育规律。符合学生年龄特点,以体力劳动为主,注意手脑并用、安全适度,强化实践体验。三是体现时代特征。明确新时代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需具备的劳动素养,适应科技发展和产业变革,准确把握新时代劳动的新变化,探索新时代劳动教育实践新形式、新方法。四是强化综合实施,整合家庭、学校、社会各方力量。五是坚持因地制宜。结合区域经济文化、学校育人特色以及学生个性差异等因素,统筹区域资源,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劳动教育。

三、《指导意见(试行)》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对照中央、省要求,结合临沂特色,《指导意见(试行)》立足于实现三个“新”:全面融入和落实中央《意见》的各项刚性要求,真正把劳动教育摆到“五育并举”的“新高度”。整体设计中小学劳动教育目标和活动安排,丰富与我市产业发展相融合的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形成教育创新发展的“新动能”。树立“开门办劳动教育”的理念,明确学校、家庭、社会的劳动教育职责,构建责任共担、资源共享、人才共育的协同“新格局”。

四、《指导意见(试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指导意见(试行)》由六部分组成,具体内容紧密结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印发的《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研究制定。

第一部分为准确把握劳动教育的指导思想,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贯穿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充分挖掘临沂劳动文化、劳动精神和劳动教育资源,全面加强劳动教育工作。第二部分为准确把握劳动教育的基本原则。第三部分为准确把握劳动教育的总体目标。通过劳动教育,让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培养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劳动精神。第四部分为全面推进实施劳动教育的重点任务,着力构建“一二三四”临沂劳动教育模式。第五部分为劳动教育的推进措施。包括加强顶层谋划、丰富课程体系、明确教学内容、开展实践活动、拓展劳动基地、密切家校联系、完善激励机制、强化安全保障等8项措施。第六部分为切实加强劳动教育的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激励督导、加强宣传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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