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78085680/jyj/2024-0000018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临沂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3-06-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  题 《临沂市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临沂市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日前,临沂市教育局等5部门印发了《临沂市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临沂市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通过科学规划、合理调整,持续加大市、县两级政策和投入供给,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师资队伍水平整体提升,职业教育办学质量、适应性和吸引力进一步增强。到2023年底,域内少于5所(不含)中等职业学校的县区,所有学校的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全部达标;域内有5所(含)以上中等职业学校的县区,80%以上的学校达标。到2025年底,全市所有职业学校全部达标。

二、临沂市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坚持市级统筹、县为主。市级统筹组织实施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压实县区和学校举办者主体责任。行业举办部门和县区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所辖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的指导督导和过程监测。

坚持科学规划、分类推进。统筹考虑各县区教育发展趋势、人口规模和学校办学规模,优化布局结构,科学编制达标工作方案,“一县一案”“一校一策”,分类实施、分步推进,强化激励考核,推动高质量达标。

坚持因地制宜、重点突破。对标国家标准,充分考虑县区和学校实际,逐县区逐校找准差距,以服务教学为中心,基础设施建设与内涵提升建设并重,聚焦土地、校舍、教师、设备等关键要素,有效补齐短板,提升办学条件。

三、临沂市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的重点任务有哪些?

一是优化资源布局。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市级统筹市域内高等职业教育资源,县级统筹县域内中等职业教育资源,采取合并、集团化办学、终止办学等形式,优化职业学校布局,合理确定招生规模。在教育资源投入中,优先保障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达标工作。对拟开展集团化办学的学校,推动加快校园、校舍、师资、仪器设备等方面实质性共建共享,并整体考核办学条件;对拟合并的学校,学校所在县区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变更备案信息;对拟终止办学的学校,关闭学籍系统账号,适时撤销组织机构,学校所在县区做好师生安置工作。

二是加强学校基建。各县区在制定教育用地规划时向职业教育倾斜,在用地指标达标的前提下大力加强职业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简化职业学校新建或改扩建增容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支持职业学校尽快补齐土地、校舍缺口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学校举办者持续加大投入,加强职业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消除危房,按照规定标准建设学校校舍、教室和实验实训室。各学校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标准,科学制定和落实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确保学校基础设施与办学规模相适应。

三是建强师资队伍。加强职业院校教职工配备,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与学生比分别达到艺术体育类1:8、工农医类1:12.5、综合类1:14、财经商贸类1:16;高等职业学校根据办学定位、类型特点、学生数等确定人员控制总量,向有关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学校20%编制(人员控制总量)员额内可自主招聘兼职教师,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平均薪酬水平核拨财政经费。落实职业学校选人用人自主权,学校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及要求,自主编制年度招聘方案,自主设置招聘岗位,自主确定招聘计划,自主确定招考标准、内容和程序,自主确定招聘批次、时间,自主组织实施。制定“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实施办法,分教育层次、专业大类定期开展认定、复核等工作。

四是改善教学条件。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学校、企业以“校中厂”“厂中校”方式共建共享实习实训基地,服务学生实习实训以及企业员工培训、产品中试、工艺改进、技术研发等。各学校在办学条件达标基础上,及时将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引入教学,提高校内校企实训基地利用率。支持各学校申报山东省高水平职业学校、特色化专业(群)建设项目,持续改善学校教学条件,提升办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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