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78085680/jyj/2024-0000020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临沂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3-05-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  题 《加强普通中小学劳动教育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加强普通中小学劳动教育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近日,临沂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加强普通中小学劳动教育若干措施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该通知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为切实推进普通中小学劳动教育工作,培养学生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和良好的劳动品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义务教育劳动课程标准(2022年版)》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的通知》《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中小学劳动教育的若干措施》等政策要求,市教育局制定了相关措施,确保落实到位。

二、如何丰富劳动教育的内容?

劳动教育以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中的知识、技能和价值观为主要内容。各县区各校可结合学校、家庭和社会资源自主确定劳动项目,形成校本化劳动清单,推动学生“做中学”“学中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尽量覆盖课程方案确定的10大任务群,普通高中围绕丰富职业体验,开展服务性劳动、参加生产劳动。劳动课程内容可与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和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等有关内容进行必要统筹,与其他学科有机渗透。各县区各校可根据实际,以集体劳动为主策划实施劳动周,一般为5天左右。劳动课课时可以适当合并使用,但不能与劳动周相互替代。鼓励各县区各校设立“校园丰收节”,集中展示学生劳动成果。

三、拓展劳动实践场所有哪些措施?

落实山东省中小学劳动实践教室配备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学校配建劳动实践教室。学校要充分利用现有空间、条件,开辟劳动实践场地,广泛设立校内值勤值日、卫生清扫、整理收纳、绿化美化、帮厨帮餐等岗位,为学生提供劳动机会。建立健全开放共享机制,充分利用现有综合实践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研学基地、劳动教育基地、职业院校实训实习场所和设施设备,为普通中小学开展劳动教育提供所需要的服务。鼓励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改建校外劳动场地,可纳入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改善项目一并实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分类公布一批中小学学工、学农、服务性劳动教育基地,注重遴选能够满足劳动周需求的基地,确保每所学校有至少1处相对固定的校外劳动教育场所。

四、劳动教育师资建设有哪些措施?

2023年秋季学期前,各县区要统筹综合实践活动、技术、科学、美术、体育等学科教师资源,培育一批“一专多能”的劳动教育专任教师,每所中小学至少配备1名劳动教育教师。市、县区在教师招聘中安排一定数量的劳动教育教师岗位,逐步加大劳动教育教师公开招聘力度。要积极通过学区内走教、跨学科兼任、购买教学服务等方式,保障学校劳动教育师资需求。鼓励各县区各校聘请能工巧匠、劳动模范、技能人才,邀请具有一技之长的家长志愿者到校开展劳动实践指导。将参与支持普通中小学劳动教育作为中等职业学校普职融通的重要内容,鼓励各县区发挥职业院校专业优势,安排一定数量的专业教师到中小学兼任劳动实践课教师,课时量可计入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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