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4448494-11_B/2012-0420002 公开目录 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临沂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12-04-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  题 临沂市教育局2012年工作计划
临沂市教育局2012年工作计划

 

2012年是贯彻实施教育规划纲要和行动计划的重要一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均衡、提高质量”工作方针和四个统筹四个促进的原则,按照“一二五五二”的工作思路,加强教育民生建设,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不断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为建设富裕美丽的“大临沂、新临沂”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围绕一大主题,加强教育民生工程建设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党的十八大精神。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大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大力加强教育民生工程建设,按照2011年全市民生建设大会整体工作部署和具体责任分工,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加强调度和考核检查。全面开展教育质量提升年活动,加快推进学前三年行动计划,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各类教育质量和水平。下大力气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为学生的成长发展服务,为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教育需求服务,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教育,让全市人民共享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成果。

二、打造两大亮点,大力加强文化建设

2.大力推进沂蒙精神进校园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融入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建设和学校管理全过程。加强体现沂蒙精神的校本课程建设,做好《中小学沂蒙精神教育读本》的免费发行、课时安排和学习教育等方面工作,推进沂蒙精神进课程、进课堂、进学生头脑。组织开展“学习沂蒙革命历史,践行沂蒙精神”教育活动,全面加强学校德育体系建设,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紧密结合的道德教育网络。充分发挥红色文化的德育功能,制定并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工作的意见》,大力弘扬体现沂蒙精神的红色文化,推进沂蒙精神与校园文化建设相融合,为培育合格人才、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大精神支持。加强管理,积极拓展校外活动场所,广泛开展各类综合实践活动,使沂蒙精神与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进一步优化沂蒙红色文化育人体系,着力培养具有沂蒙精神特质的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3.大力推进书法教学实验示范基地建设。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在中小学普遍开展书法教育,提高中小学生书法书写水平,充分发挥书法教育教学的育人功能,进一步彰显临沂市作为书圣故里、书法名城的鲜明特色,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进全国书法教育教学实验示范基地建设,推动临沂第三十五中学、洗砚池小学等15所学校率先成为首批书法教学实验学校。协调配合相关部门举办第六届中国(临沂)中小学生书法节。扎实做好全市中小学教师书法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总结书法教育培训经验和做法,探索与全国部分重点实验室、学校联合,开展有针对性的书法教学、书法培训等系列书法教育活动,努力打造全国中小学书法教育教学的实验示范区。

三、推进五大工程建设,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4.推进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规划投资3.4亿元,改造项目学校306处,改造项目538个,改造面积44.9万平方米。其中,规划加固项目86个、面积13.4万平方米;规划新建重建项目385个、面积29万平方米;规划拆除项目67个,面积2.5万平方米。进一步加大措施,完善协调机制,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把校舍安全工程列入重要议程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统筹规划、统筹资金、统筹政策,落实各部门相关责任,加强调度检查,实施年度考核;适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协调出台工程建设“绿色通道”政策,督促县区落实工程资金,推进工程建设,打造最安全的校舍,为2013年完成校舍安全工程奠定坚实基础。

5.推进标准化幼儿园建设。加快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规划新建幼儿园149所,改建、扩建296所。督促落实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做到“预算有科目、增量有倾斜、投入有比例、拨款有标准、资助有制度”。重点做好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确保全市乡镇中心幼儿园全部达到标准要求。加强公办幼儿教师配备,保证公办教师的配备数量。加大幼儿园教学管理力度,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规范和指导全市幼儿入园招生工作,努力保障幼儿公平接受学前教育,全市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70%。

6.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根据山东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建立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相适应的师资、校舍、条件装备等保障机制。改造农村中小学薄弱学校,改善农村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寄宿条件,满足广大农村儿童就学需要。制定学校标准化建设装备配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使义务教育学校校舍、经费、教学仪器设备、图书、体育场地、实验室建设逐步达到标准;增加城区中小学教育资源,缓解城区学校压力,逐步消除“大班额”现象。制定并落实临沂老城区学校建设验收方案,推进临沂老城区教育设施配套建设工作,做好北城新区三和里社区学校建设,确保秋季开学投入使用,努力满足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需求。

7.推进农村中小学“211”工程建设。根据《农村中小学“211”工程(2010-2013)建设规划》,全市规划投资9900万元,其中,投资138万元,为17处学校建设热水热饭工程;投资7041万元,为193处学校提供取暖设施;投资2421万元,为175处学校改建水厕。要进一步协调落实资金,全面推进工程开展,确保工程质量,进一步改善项目学校25.1万名农村中小学生生活学习环境。

8.推进教育信息化工程建设。落实《临沂市2011—2015年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完善全市教育区域宽带网络系统建设,强化市、县区教育信息中心视频会议设备保障和技术支持能力,全面构建临沂教育公共服务云平台。加快数字化校园建设,规划创建100所“数字化校园”。建设教育教学资源库,做好中小学数字化校园领导力与骨干教师提高培训。加强信息技术培训,组织开展中小学电脑作品、多媒体网络课件和电教优质课评选等活动,提升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抓好学科教师应用培训工作,把远程教育与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教师培训、促进农科教紧密结合。完善信息技术考试系统,搞好初中学业考试信息技术考试。

四、突出五大重点,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9.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义务教育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严格落实经费分担责任,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关心每一个学生的成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大对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的扶持力度,更加关注农村学校的课程改革,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及进城务工子女入学工作,加大控制辍学力度;建立区域内城乡之间、学校之间教师和校长定期合理流动机制,促进师资校际间良性流动,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认真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严格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择校,严格控制班额。

兰山、罗庄、临沭等省教育工作示范县区实现县域内教育均衡发展。适时召开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现场会议,总结推广区域性推进素质教育经验,引导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轻负担、有特色、高质量发展,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建立完善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引导学校树立全面的教育质量观,促进学生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身心健康等方面协调发展,建立校本化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探索建立课业负担监测、举报、问责等制度。加快发展特殊教育,进一步做好随班就读工作。做好民族教育工作。

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深化家庭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推动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试点工作。全面促进体卫艺和国防教育工作,认真落实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教育活动,积极开展近视、龋齿防治和传染病防控工作。

10.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加强对高中教育的分类指导,引导普通高中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和以“绿色升学率”为内涵的教育质量观,通过学校自我反思、同行交流、社会评议和专家评估等方式,引导普通高中搞好内涵发展定位、提炼办学个性、培育办学特色。继续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严格落实课程方案,积极开设选修课程,大力推进选课走班制,构建高效课堂,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培养优势学科,鼓励个性发展,努力提高“绿色升学率”。做好公办高考补习学校撤并工作,2012年全部公办高考补习学校停止招生。

全面开展“教育质量提升年”活动,推进中小学内涵发展,积极加快教育教学改革,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稳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11.全面提升职业教育办学活力。

开展“职业教育管理提升年”活动。规范职业院校管理,提升职业院校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机制,举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促进“德技双馨”技能型人才培养,扩大中职招生规模。推选国家级、省级示范性、规范化中职学校,引领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整体上水平、上台阶。

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多渠道筹措资金,积极争取项目,增加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做好第三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项目学校的申报、迎评工作,继续加强对第一、二批示范学校项目建设的调度和指导;加强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做好专业合格评估和规范化、示范性专业的审核认定工作;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认真实施“能工巧匠进职校”特聘教师工程,组织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进行国家级、省级培训,开展第三批职业教育“十佳”评选活动。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对示范校专业建设、技能大赛的指导,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推进社区教育和民办教育。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构建社区教育网络,在有条件的县区成立社区学院,加强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成人教育中心)建设力度,积极推进社区教育;强化职业教育为社区、为农村服务功能,培养更多具有现代意识的新型市民和新型农民,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作出积极贡献。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管理,制定民办高考补习学校设置标准和审批管理办法,填补因公办补习学校退出造成的空白,避免乱办学、乱办班现象的发生。

12.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加强师德建设。把师德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师德演讲比赛、先模人物报告、先进事迹发掘整理和宣传等多种方式,引导和激励广大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教师职业的光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强师德修养,规范师德档案,完善师德考评制度,坚持师德考核在评先树优中一票否决制度,实现师德素质提高与教师专业发展的统一。

提高教师培训水平。完善教师继续教育市、县(区)、校三级管理体制,加强教师培训管理机构与培训基地建设。指导县区、学校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5%的比例用于教师培训。大力推进教师教育信息化,加强骨干教师、班主任、校长队伍培训,提高教干教师培训质量。

加强名师名校长队伍建设完善《临沂市优秀教师评选管理暂行办法》,加大对省市级优秀教师、教学能手的重点管理和培养,充分发挥优秀教师、名师名校长辐射引领作用,打造名师名校长工作团队,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素质。

优化管理机制。进一步做好教师队伍核编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严把教师入口关。认真落实新教师招聘政策,进一步优化充实教师队伍。认真落实教师待遇,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坚持“评聘结合、考评结合”的评审原则,不断完善高级职称考核办法,做好中级职称量化评审工作;加强高级职称聘后管理,充分发挥职称评审政策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13.全面提升教育科研水平。

进一步理顺教育科研管理体制。充实、优化教科研队伍,促进教科研人员专业发展。充分调动教师参与教科研的积极性,发挥教科研人员的教学研究、指导和参与职能,增强教育科研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提升教科研工作水平。

加强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和校本教研。制定并完善教育科研课题管理流程,做好立项、评审、鉴定、评奖、推广等工作,强化课题过程管理,严格课题结题鉴定工作。充分发挥课题研究和校本教研对提升教学质量的作用,将教科研工作向基层、向农村倾斜,加强乡镇教研室建设,大面积提高农村教学质量。注重开展职业教育专题教科研活动,不断提升职业教育教科研水平。

加大教科研信息化平台建设力度。大力推广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积极开展网络教研,进一步完善教科研信息化服务平台,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优势,探索动态、开放、互动的网络教科研模式。多渠道筹集优质网络教学资源,编织梳理,形成体系。积极推广网络教科研和网络教育教学经验,研究利用网络进行教学、辅导以及家校沟通,指导学校教科研和网络教育教学工作,促进教学方式与学习方式的转变,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五、加强两大建设,提升服务水平,优化教育发展环境

14.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

扎实搞好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精神,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开展中小学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学校,深入推进廉政教育、制度、监督各项工作。

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加强政治、教育理论学习,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积极主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形成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改进文风、会风,精简文件、会议,严格控制评比、评奖、评估和考核等活动,规范公务接待,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和考核评议,建设学习型机关和学校。做好“行风热线”、“马上就办”、“阳光政务热线”等工作,全面推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和校务公开,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清理和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等问题,切实维护教育良好形象。

实施招生考试阳光工程。建设标准化考场。完成国家教育考试的标准化考点建设677个考场、12个考点的网上巡查系统建设任务;在城区新建4个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使城区标准化考点达到15个,基本满足各类教育考试的需要。加强考试管理。落实“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招生考试工作责任制;加强协调配合,明确部门职责,细化工作环节,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加强考试环境的综合治理,防范违纪舞弊行为发生,形成良好的招生考试秩序,确保考试安全;进一步优化招生考试服务,维护教育公平,提高人民群众对国家招生考试的满意度。

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认真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协调落实配套资金;启动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资助工作,做好高校、中职学校国家奖助学金的管理、发放工作;认真核对助学贷款相关信息,全面实施高校生源地贷款工作;认真做好高校大学生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工作;创造条件设立临沂市教育基金,多渠道筹集资金,扩大对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面,确保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15.加强教育发展环境建设。

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落到实处。开展“平安和谐校园”创建和学校、幼儿园升级达标安全前置验收活动,认真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不断加强学校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筹划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深入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和各类避险演练,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狠抓校园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加大协调力度,强化综合治理,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创新形式,认真做好学校校方责任保险、学生平安保险工作。拓宽群众工作思路,认真做好教育信访工作,争取全社会支持,建设和谐校园,确保教育系统整体稳定有序。

加强教育督导。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全面提高教育督导效能。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强化教育综合督导。完善督政机制,加强对县区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完善督学机制,组织开展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教育均衡发展、职业教育、教育信息化、学校安全等工作的专项督导。完善督导责任区机制,建立督导联络员制度及相关配套措施,实现教育督导信息全渗透,督导工作全覆盖,督导整改无死角,督导任务全落实。指导河东、沂水、沂南、费县、平邑等县区争创省教育示范县。

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加强依法行政,组织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加大宪法和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宣传,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提高教师和公务员的法律素养,提升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整体水平。

争创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化城市。全面启动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重点做好迎评档案整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示范校特色校评选、推普周活动、社会用字规范化整治、迎评宣传等各项工作。适时向省语委提报评估申请,完成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争创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化城市。

加强教育宣传。深入宣传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教育事业发展的新成就和新实践。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抓住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力争主动,发挥舆论的正面引导和监督作用。办好《沂蒙教育》和局机关网站。做好教育信息采集、报送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进一步挖掘、培育、总结典型经验和优秀教师事迹,及时进行推广,发挥引领示范带动效应;进一步争取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努力营造有利于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良好氛围。

加强沟通协调。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要求,抓好协调配合、对接沟通工作,争取上级业务部门和相关单位对临沂教育的支持,特别是以落实沂蒙革命老区享受中部地区政策为契机,积极向省教育厅和教育部汇报,争取中部各项政策的落实,助推全市教育科学发展。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加强档案建设、保密工作,进一步实现规范化管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机关财务管理,强化教育经费审计;进一步做好教育工会、计划生育、老干部、帮扶等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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