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78085680/jyj/2021-0000075 公开目录 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临沂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1-06-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  题 临沂市教育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临沂市教育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临沂市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积极落实临沂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涉及教育领域有关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以打造有温度有品质的临沂教育回应公众关切,按照《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临政办字〔2021〕30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一)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认真做好政府机构、公示公告、工作进展、政策法规、会议信息、财政信息、发展规划、统计信息、建议提案、纸本目录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公开和动态调整,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及时。

(二)做好规范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全面推进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2021年年底前系统清理现行有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2016年以后制定的),并于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建立健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及时动态调整公开清理结果,对失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及时在网站删除。

(三)持续加强政策解读。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政策文件与政策解读同步起草、同步运转、同步发布。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的到达率和知晓度;不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不断丰富政策解读的形式;推行政策实施后延伸解读。

(四)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做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民办教育规范发展、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临沂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五)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复学信息公开。强化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规范化发布,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疫情防控措施、公共卫生知识信息公开。

二、切实提升“五公开”水平和实效

(一)强化公众参与行政决策。完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发布重大行政决策相关信息、征求意见及反馈情况。采取召开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召开听证会、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意见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要向社会公开。履行听证、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邀请相关人士列席局长办公会程序。

(二)做好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完善权责清单和本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并按要求公开,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依法依规做好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信息公开。

(三)持续推进监管信息公开。做好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编制、公开和动态调整。不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认真按照清单开展抽查工作,及时公开抽查计划和抽查结果。

(四)做好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公开。对局公开承诺的重点任务事项、局主办的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和局年度工作要点中的工作任务,至少每季度调度一次进展和落实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开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和落实情况。

(五)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做好我局主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公开工作,不断提高12345热线、网上咨询等办件质量和效率,为社会公众提供好一站式咨询服务。密切关注教育舆情,不断提高对热点舆情的监测、预警和反馈能力,及时主动进行应对处置。

三、紧扣强基础抓基层深化政务公开

(一)规范主动公开平台建设和政务新媒体发展。研究制定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规范,对政务新媒体开展监测评估,进一步加强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规范运营管理。对法定主动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每月梳理调度一次,做到及时更新、动态调整。对有关科室、单位定为不予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每季度全面检查一次,依法应当公开的及时变更信息公开属性并予以公开。统筹推进微博、微信、今日头条等政务新媒体与网站协同联动、融合发展,以内容建设为基础,严格内容发布审核制度,不断强化新媒体的发布、传播、互动、引导等功能。

(二)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强化服务理念,将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重要方式,积极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办件过程中注重程序规范和实体规范,全面提高程序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建立健全疑难件办理会商机制,不断提高答复质量。

(三)实现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各县区教体局要统筹抓好本行政辖区内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供给,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和均衡发展,民办教育规范发展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研究打造区域化特色样板,形成特点鲜明、成效突出的政务公开区域品牌。

(四)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加强对公共企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提升公共企事业单位服务水平,督促局直属各学校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和群众需求,主动公开本单位概况、规章制度、通知公告、规划计划、资金使用、新闻动态、学生招录、教学科研、师资建设、学生工作以及教育收费等信息。新产生信息应在其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或更新,确保社会公众享有全面、及时、准确的服务信息并依法进行有效监督。

四、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局办公室承担统筹全市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总牵头责任,严格按照“谁管理、谁公开”和“谁负责、谁公开”的原则,落实人员,细化措施,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相关工作,梳理调度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各科室、单位,各县区教体局、局直属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按照职责分工主动作为、各负其责、衔接配合,确保我市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有关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认定、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解读回应等配套制度建设,实现公开工作的系统化、标准化。各县区教体局要按照扁平化、协同化、贯通化的有关要求,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规范,进一步减少环节、提高效率,避免过度要求下级单位提供自查报告、情况说明等书面材料,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三)进一步强化考核评估。局直属各学校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抓紧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局办公室将继续对局直属各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开展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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