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585729837/jyj/2021-0000023 公开目录 教育经费与收费
发布机构 临沂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1-03-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  题 2021年市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2021年市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2021年市级安排教育发展专项资金4150万元,其中: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资金2000万元、支持学前教育专项资金2100万元、特殊教育发展专项资金50万元,提出以下分配意见:

一、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资金

(一)分配办法

按因素法分配,以各县区2020年底义务教育在校学生数、校舍面积、2021年义务教育建设规划等情况作为分配因素进行分配。

(二)分配因素

1.按义务教育学生数因素,占比30%。以县区义务教育在校生人数为因素,数据来源为2020年度教育事业统计。

2.按义务教育校舍面积因素,占比30%。以县区义务教育校舍面积数为因素。数据来源为2020年度教育事业统计。

3.按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规划投资额为因素,占比40%。以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规划投资额为因素,数据来源为各县区2021年中小学校建设规划。

(三)资金用途

资金由县区结合实际统筹使用,重点用于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和建立完善大班额问题长效防控机制等。各县区要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并于收到指标文件一个月内通过“山东省教育资金监管平台”完成资金分配备案工作。

二、市级学前教育专项资金

(一)资金分配

1.市直分配1500万元。市直幼儿园1500万元,用于第二实验幼儿园祥园分园新建园舍等。

2.各县区分配600万元。

(1)补助因素占70%,体现基础性支持,按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数进行补助。按各县区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数进行分配。幼儿园相关数据取自《临沂市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进展情况通报》(2020年11月30日)。

(2)奖励因素占30%,体现奖励性支持,①按各地普惠率进行奖励。各县区学前普惠率占比15%,(90万元×某县区学前教育普惠率/各县区学前教育普惠率小计)。普惠率相关数据取自《临沂市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进展情况通报》(2020年11月30日)。②按各地新增学位数进行奖励。各县区2020年幼儿园新建、改扩建计划新增学位数占比15%, (90万×某县区2020年幼儿园新建改扩建项目新增学位数/2020年各县区幼儿园新建改扩建项目新增学位数)。

(二)资金用途

资金由各县区结合实际统筹用于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落实公用经费等。

(三)资金管理

资金使用按项目进行管理。各县区要结合统筹安排使用资金,向农村和贫困地区倾斜。要做好财务和项目信息公开自觉接受审计、监察部门以及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特殊教育发展专项资金

(一)资金分配

目前未纳入省财政直管试点的县区共6处,其中罗庄区、河东区无区属公办特殊教育学校。建议安排兰山区、沂南县、莒南县、费县、市直5处特殊教育学校,每校10万元。

(二)资金用途

特殊教育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各级特殊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开展医教结合、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等工作。

(三)资金管理

各区及市特殊教育学校按照省市关于预算管理改革和全面推行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确保项目实施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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