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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378085680/jyj/2022-0000079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 | 2022-06-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标 题 | 关于开设少先队活动课的建议的答复 |
关于开设少先队活动课的建议的答复
李晓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开设少先队活动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少先队课程由地方少工委统筹管理和指导,以学校少工委为实施主体,自1年级至8年级全面实施,9年级根据实际情况和少先队员的发展需要开设。学校少工委要因地制宜规划课程发展路径,明确课程实施人员和组织方式,加强过程指导和管理,确保课程实施到位。社区(街道、乡镇、村)、青少年宫少工委可参照执行。 一是课程规划。学校少工委应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对本课程进行整体统筹、系统规划,制定本课程的学校总体实施方案,加强指导,保证经费,将本课程纳入学校思想政治一体化育人体系。二是课时安排。少先队活动作为国家规定的必修活动课,1至8年级每周安排1课时,单独列入课表,其中在校外开展实践活动的课时不少于总课时的三分之一。日常开展的升旗仪式、国旗下讲话、少先队阵地建设等活动时间不能替代少先队活动课时。条件具备的地区、学校应将少先队活动课程纳入学校“双减”后的课后服务。三是课程实施。本课程主要由中队辅导员组织开展,有条件的地区、学校和青少年宫可配备少先队活动课程专任教师。大队辅导员负责课程的统筹、指导、协调,保证本课程的有效实施。学校要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相对稳定的辅导员队伍,参与、协同并指导本课程的开展。四是组织方式。本课程以中队为基本单位常态开展,也可以大队、小队、红领巾小社团等为单位开展,或由校外少先队组织灵活开展。鼓励校内校外少先队组织协同开展丰富多样的少先队实践活动。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关心,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临沂市教育局 2022年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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