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78085680/jyj/2021-0000045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临沂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1-05-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  题 2021年临沂市学校安全工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2021年临沂市学校安全工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及目标

坚持“依法监管、疏堵结合、从严查处”的原则,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加强对学校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并消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提高学校师生安全意识,确保师生安全。

二、抽查对象、方式及抽查内容

(一)抽查实施部门

市教育局牵头发起,市消防救援支队为联合部门。检查主体为县区教育部门、消防救援大队。

(二)抽查对象

抽查范围为全市各学校、幼儿园。

(三)抽查方式

双随机定向跨部门联合抽查。依托省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http://59.206.216.164:8080/succezbi)开展,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选派检查人员,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

(四)检查内容

1.教育部门检查事项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2.消防救援部门检查事项为:消防监督抽查。

三、工作程序

(一)检查前准备。要及时获取检查对象名单,随机匹配检查人员。本批抽查涉及的检查对象,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抽取,并通过省政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自动派发至县区教育部门和消防部门。各县区教育部门要与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接,获取本部门用户名和密码。各有关部门要于5月20日前通过工作账号自行登录省工作平台,获取检查对象名单,录入检查人员,完成检查对象与检查人员的随机匹配。各相关部门在人员匹配结束后,要将本部门检查人员匹配情况、检查人员联系方式报送至同级检查任务牵头单位。

(二)实施现场检查。告知被检查对象检查的时间及配合检查的相关要求,查看档案资料,开展实地检查。对同一检查对象,各部门检查人员要组成联合检查组,由牵头单位检查人员任组长,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各检查组长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要求,负责抽查任务实施期间的组织协调管理,坚决杜绝个别部门擅自自行检查,坚决杜绝重复检查。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按照工作职责有序开展检查,分别填写检查记录表。检查过程中现场拍照取证,留存图片资料。检查结果要经学校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确认。

(三)形成检查结果。检查结束后,汇总并确定检查发现的问题,并向被检查对象通报检查情况,经检查组和被检查对象主要负责同志双方签字确认。如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或盖章的,由检查人员在检查记录表上签字说明。检查结果分为以下9种:未发现问题、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已注销或吊销。此外,发现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可在备注栏目录入相关信息。

(四)后续处理。现场检查结束后,可以当场出具检查结论的,由检查组当场出具检查结论。如涉及违法需要后续处罚的,由检查组中相关人员进一步调查取证后进行处理;如需督促整改,应限期改正,并由县区相关部门验收。

(五)结果审核与公示。检查人员按照本部门、本系统抽查工作规范(细则)要求,认定检查结果,根据“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于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分别录入省工作平台。检查结果一经录入,不得随意修改。检查结果确有错误的,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后进行更正。各县区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将检查结果公示于县区政府网站。本批检查从本实施方案下发开始,至2021年6月30日结束,在此期间要完成检查及检查结果录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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