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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378085680/jyj/2022-0000028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 | 2022-04-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标 题 | 2022年临沂市学校办学情况联合检查工作方案 |
一、时间安排 2022年4月28日至7月31日。 二、检查部门、检查对象、检查事项、检查内容 (一)检查部门、检查对象 市教育局发起,市文化和旅游局(新闻出版局)为配合部门。检查实施部门为市、县级相关部门。 检查对象为全市部分普通中小学校。 (二)检查事项、检查内容 1.教育部门检查事项为: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检查。检查内容为:中小学教育组织教学等办学行为是否符合要求。 2.新闻出版部门检查事项为:中小学校是否存在使用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存在问题的图书、读物。检查内容为:中小学校是否存在使用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存在问题的图书、读物。 三、工作程序 (一)检查前准备 通过省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抽取检查对象,各相关部门应于5月10日前完成检查对象与检查人员的随机匹配工作。 (二)开展现场检查 告知被检查对象检查的时间及配合检查的相关要求,查看档案资料,开展实地检查。对同一检查对象,各部门检查人员要组成联合检查组,由牵头单位检查人员任组长,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各检查组长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要求,负责抽查任务实施期间的组织协调管理,坚决杜绝个别部门擅自自行检查,坚决杜绝重复检查。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按照工作职责有序开展检查,分别填写检查记录表。检查过程中现场拍照取证,留存图片资料。检查结果要经学校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确认。 (三)录入检查结果并公示 检查人员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在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后20个工作日内及时将抽查结果录入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2022年7月31日前完成检查结果录入)。 四、注意事项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实际,科学安排检查时间,统筹部署抽查工作。检查人员要严格做好个人疫情防护措施,做好安全防控。 (二)做好后续处理和结果运用。要按照“谁主管、谁监管”和“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公示,防止监管脱节。强化抽查检查结果部门间互认,促进“双随机、一公开”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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