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24年招生工作顺利开展,根据《2024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经学校研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根据《2024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实现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入学。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力求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二、招生办法
1.报名条件:①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②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③具有兰山区前十户籍的适龄儿童,本人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实际居住且享受前十粮油(股权)待遇。
2.所需信息: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房权人的户籍信息,包含户口本、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出生证等;学区内房权信息,包含房权证、村委房权证明、拆迁还建证明、粮油供应本(股权分红证明)等。以上材料需要原件和复印件。
3.工作流程:前十村委收集适龄儿童及监护人的户籍、房权材料→学校审核报名信息→录取新生→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阳光分班。
4.办法说明:根据《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址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分以下三个批次依次录取。同一批次遇有学位不足时,以学龄儿童户籍登记时间、自有住宅购买时间长短为依据,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
(1)兰山区前十户籍的学龄儿童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一致,均在片区内且享受前十粮油供应(股权)的。
(2)兰山区前十户籍的学龄儿童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不一致,但其父母有自购房产在片区且享受前十粮油供应(股权)的。(查看出生医学证明)
(3)学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在片区且在同一户口本上,享受前十粮油供应(股权)的。
三、工作安排
1. 材料申报(7月23日至25日)监护人到前十居委提报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房权人的户籍信息,包含户口本、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出生证等;学区内房权信息,包含房权证、村委房权证明、拆迁还建证明、粮油供应本(股权分红证明)等。以上材料需要原件和复印件。
2.资格审核(7月26-27日)汇总适龄儿童报名信息,会同相关部门对报名信息进行数据比对与审核。根据信息审核需要,组织现场考察核实。
3.录取新生(7月30日)预录取符合条件的报名新生。
4.新生报到(8月中下旬) 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报到、阳光分班。
四、服务电话
招生工作期间咨询电话:0539-2912686 2912857
8:30—11:30 14:30—17:30
详细政策与解释,以兰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发布的信息为准。
五、工作日程安排
1.7月21日,召开招生会议(教干和村委领导)。
2.7月23-25日,适龄儿童家长按要求准备好报名材料。
3.7月26-27日,材料送学校,初审并汇总材料;(填写《新生入学材料提交登记表》《2024年临沂齐鲁园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统计表》,留下《报名回执单》)。
4.7月28日,集中审查、复核材料,入户调查,落实儿童材料信息。
5.7月30日,预录取符合条件的报名新生。
6.8月31日,召开新生家长会,阳光分班。
六、组织保障
(一)成立招生领导小组:
组 长:冯维峰
副组长:李守军 赵洪艳
组 员:周均兰 汲松刚 徐洪恩 徐凌云 王晶 彭晨光 王沂玲
(二)规范招生秩序。要严格落实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要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
(三)实施阳光招生。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维护招生秩序,优化招生环境,积极推进阳光招生。建立监护人诚信承诺制度,对伪造、变造相关证件者,视情节报有关单位追究当事人的法律及行政责任。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遵守招生日程安排和工作纪律,通过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采取信息比对、现场认定等方式,严肃审核每一名学生的入学资格,“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坚决杜绝说情请托、打招呼,坚决杜绝关系生、条子生、借读生等招生乱象,保障教育公平。
(四)做好宣传引导。要加强学校发展与改革工作宣传,让社会和家长了解学校的办学特色、教育状况和办学成果,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避免盲目跟风择校。
(五)严肃招生纪律。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畅通社会反映问题渠道,并及时处理来电来信。要建立违规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临沂齐鲁园小学育成校区
2024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