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00928-111158-433 | 公开目录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 | 2018-01-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标 题 | 临沂市教育局关于严格执行《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 |
临沂市教育局关于严格执行《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体)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市属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严格执行《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鲁教职字〔2018〕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市中等职业教育教材的选用和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管理 教材是学校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载体,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材使用和管理,是贯彻教育部、省教育厅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各中等职业学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教材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领导,强化监管力度,完善教材管理和运行机制,加强教材选用指导,切实做好中等职业教育教材的管理与使用工作。 二、严格目录管理,确保教材质量 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统一部署,中等职业学校教材统一从《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用书目录》中选用。各县区、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制定公开、规范、科学的教材选用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规定选好、用好教材,开足开齐课程,不得以任何理由消减课程和减少课时,严禁不合格教材进学校、进课堂,确保学生使用高质量的教学用书。 三、明确责任,加强监督 各县区、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强对课程和教材的研究,要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教材管理和使用领导小组,确保学校按照要求从《目录》中选用教材。对不在《目录》范围内选用的教材,要尽快停止使用,坚决杜绝使用盗版盗印的各种劣质教材进入课堂。市教育局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教材使用情况、课程开设情况检查,并向各县区、各中等职业学校发布抽查结果,抽查情况作为我市教育督导、职业学校建设和专业建设等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
临沂市教育局 2018年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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