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专题专栏>>归档专题>>文明风尚传播专栏>>正文

临沂市教育局文明旅游自律公约

发布日期:2017年02月17日  浏览次数:

营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关系到每位游客的切身利益。做文明游客是我们大家的义务,为积极响应临沂市文明办号召,树立临沂教育良好形象,临沂市教育局特发出文明旅游自律公约,请广大干部职工从自身做起,严格自律,模范遵守以下公约:

1.维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和口香糖,不乱扔废弃物,不在禁烟场所吸烟。

2.遵守公共秩序。不喧哗吵闹,排队遵守秩序,不并行挡道,不在公众场所高声交谈。

3.保护生态环境。不踩踏绿地,不摘折花木和果实,不追捉、投打、乱喂动物。

4.保护文物古迹。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不攀爬触摸文物,拍照摄像遵守规定。

5.爱惜公共设施。不污损客房用品,不损坏公用设施,不贪占小便宜,节约用水用电,用餐不浪费。

6.尊重别人权利。不强行和外宾合影,不对着别人打喷嚏,不长期占用公共设施,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尊重各民族宗教习俗。

7.讲究以礼待人。衣着整洁得体,不在公共场所袒胸赤膊;礼让老幼病残,礼让女士;不讲粗话。

8.提倡健康娱乐。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拒绝黄、赌、毒。

上一条:“中国梦·沂蒙情”临沂市首届中小学(班级)合唱节启动 下一条:临沂市教育局文明旅游倡议书

关闭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