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专题专栏>>解决大班额>>工作动态>>正文

沂水县四个“严格”规范中小学招生工作

发布日期:2017年08月03日  浏览次数:

一是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入学年龄、教育年限和免试入学的规定。该县要求,各小学、初中学校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文化入学考试,不得将招生入学工作与各类学科竞赛、等级考试证书挂钩,保证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就近入学。

二是严格划片招生政策,严禁违规跨区域、跨服务片区招生,不得接收借读生。对不符合招生范围和招生条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并责令退回其应就读学校。

三是严格按计划招生,从严控制班额,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该县规定,城区接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学校可适当放宽班额,但应在上级规定的大班额红线以内。任何学校不得擅自减计划、超班额招生,不得提前或拖后招生,严禁以不在本校所办幼儿园上学为由拒收学校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入学。

四是严格执行上级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学生入学后要均衡配置教育教学资源,均衡编排教学班级,均衡安排任课教师。各学校所有新生实行电脑系统随机均衡分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实验班。

此外,该县还坚决禁止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收取择校费以及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对于按照政策规定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和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依据相关政策安排入学。(王炳慧)

上一条:兰山区三项举措加快推进破解大班额项目建设 下一条:蒙阴县加快解决大班额项目建设进度

关闭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