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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扎实做好强降雨天气防灾减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07月14日  浏览次数:

教发厅函〔2016〕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入夏以来,我国南方地区持续出现多轮强降雨的叠加灾害天气过程,多地出现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湖北、安徽等地学校受灾程度尤其严重,防汛抗灾减灾工作形势十分严峻。为进一步做好学校防灾减灾工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地方各级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防灾抗灾减灾工作,以对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把防灾抗灾减灾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结合学校实际,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对防灾抗灾减灾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细化措施。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发改、财政、民政、地震、国土、建设、水利、安监、气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学校防灾抗灾减灾工作合力,最大限度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深入排查隐患漏洞

地方各级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受灾程度比较严重的地区和学校,要在前期对学校校舍、在建工程、校园周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的基础上,针对强降雨持续增强导致可能多发的暴雨洪涝、山体滑坡尤其是泥石流等灾害,会同建设、国土等部门,再次深入组织全面隐患排查。重点加强对学校危旧房屋、校园围墙、校园楼宇地下室、学生生活社区、教学楼、实验室、校内水电设施、校园周边山体等重要部位的安全检查和巡查,做到不遗漏一栋校舍、不放过一处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情况,要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报告,逐一制定监测防治方案,快速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及整改时间,抓紧整改,尽快消除隐患。

三、全面强化应急管理

地方各级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健全各项防灾减灾预警方案,落实人员和物资保障。要根据气象、水利等部门提供的灾情预测报信息,多途径、多平台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切实做到发送到人、预警到人。强化应急准备工作,提前做好人员队伍、技术准备、资金物资、避灾场所等各项准备。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调整和充实值班力量,确保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第一时间上报,如实报告受灾情况,不得瞒报、迟报或漏报。

四、妥善应对重大自然灾害

遇有暴雨等恶劣天气,学校可灵活调整教学计划,必要时暂停正常教育教学安排,并及时通知到学生。一旦发生暴雨洪涝、泥石流、山体滑坡等重大自然灾害,学校要迅速、坚决组织疏散、转移和撤离处于危险区域的师生,确保师生安全。若有师生受伤、校舍受损,学校要积极稳妥做好受伤师生救治、师生安置复课、灾后重建等工作,相关情况及时报告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部门。

五、不断加强安全教育

地方各级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力度,利用校内多种传播媒体和形式,提醒师生高度警惕汛期安全,引导师生控制或减少室外活动,远离围墙、土坡、树木、电线等物体,防范安全事故。要加强汛情通报,提醒学生暑期返家注意天气预报,注意路途汛情变化,评估汛情变化,慎重选择交通工具和出行时间,确保返家安全。

教育部办公厅

201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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