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对蒙阴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6年12月29日  浏览次数: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教督〔2012〕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13〕8号)的要求,2015年12月7日—12月9日,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督导组对蒙阴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了督导评估。督导期间,督导组随机抽取部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通过实地查看,查阅有关档案、资料和账册,对学校标准化建设和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进行了量化评估,并开展了公众满意度问卷调查。督导结束,现场召开了反馈会议,向蒙阴县人民政府口头反馈督导情况,提出存在问题和整改意见。之后,经汇总分析,印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对蒙阴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反馈意见》,要求蒙阴县按照省级督导评估反馈的问题和整改意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限期整改。整改期后,又组织督导组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复查。现将对蒙阴县督导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蒙阴县义务教育概况

蒙阴县现有人口56.85万,全县义务教育学校31所(其中,小学16所,九年一贯制4所,初中11所),教学点64所,小学在校生32517人,初中在校生14601人。小学专任教师1956人,初中专任教师1419人。

二、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标情况

综合县自评、市复评和省督导评估情况,经整改复查认定,蒙阴县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达标学校27所,基本达标学校4所,达标及基本达标学校占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总数的100%。蒙阴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达到省定标准。

三、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

(一)主要成绩和经验

1.建立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领导小组,健全了工作机制,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努力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近几年投资3.25亿元,新建、改(扩)建校舍12.1万平方米,改造提升运动场地39.7万平方米。投资1.5亿元实施了农村中小学仪器更新工程、图书配备工程、音体美器材更新工程、教育信息化工程。

3.加强补充交流,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近三年共计招考教师新分配教师255名,90%以上安排到农村中小学工作,为教师队伍提供了新的活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教育资源不足,部分学校存在超班额问题;个别农村小学教师队伍年龄结构、学科结构不够合理;部分学校教师配备不均衡,个别学校师生比达不到规定要求。

(三)政府推进工作结论

经过省级督导评估,蒙阴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为90分,达到国家规定要求。

四、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际间资源配置均衡情况

依据国家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对蒙阴县义务教育校际间资源配置均衡情况8项指标的差异系数进行测算,小学综合差异系数为0.40 、初中综合差异系数为0.34,达到国家规定要求。

五、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公众满意度调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在对蒙阴县进行省级督导时,进行了抽样问卷调查,按照不低于蒙阴县常住人口1.5‰的要求,发放问卷1073 份,回收有效问卷1056份,实地访谈20人,经统计分析,问卷调查公众满意度达到90.44%,总体评价为满意。

综合上述,我们认为:蒙阴县符合“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申报条件。

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6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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