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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政策每日问答(九)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2日  浏览次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指出,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是孩子终身学习和幸福生活的奠基阶段。今年5月20日至6月20日是第十四个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宣传主题为“学前有法、善育有规”。为深入贯彻落实法律要求,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尊法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宣传月期间,市教育局特开辟专栏,发布全市各级各类有资质幼儿园的“白名单”,包括园所名称、园所性质、园所类别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针对广大幼儿家长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每天发布学前教育政策“每日一答”;开展省级示范园、省级一类园等优质园展示,包括园所基本情况、教师配备情况、食堂食品情况、安全情况、活动开展情况等内容。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国家的未来。让我们园家社共同携手,坚持“给予学前儿童特殊、优先保护”的要求,促进各级各类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提升保教质量,推动全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全面发展、快乐成长。

1.在园幼儿发生什么情形时,应当及时通知家长?

幼儿园发现儿童受到侵害、疑似受侵害、面临危险或发生突发事件时,应立即通知家长。通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儿童受伤(如骨折)、突发疾病(如高热惊厥)、异常情绪(如持续哭闹)。

2.孩子在幼儿园的饮食安全如何保障?

幼儿园应当做好儿童营养膳食、食品安全等卫生保健管理工作。食谱公示:每日食谱提前1天在园所公示栏及家长群公布。食材溯源:与定点供应商签订协议,保留进货凭证至少6个月。园长陪餐:园长或管理人员每餐陪同儿童就餐,记录用餐情况。违规处罚:克扣伙食费将被责令退还并处罚款。

3.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有哪些规定要求?

需做好体格锻炼、全日健康观察、传染病防控、常见病预防等工作。实施细则:晨检制度:每日入园检查“一摸二看三问四查”(体温、精神状态、症状、携带物品)。疾病防控:发现手足口病等传染病立即隔离,并向疾控部门报告。每学期开展2次卫生保健知识讲座(如龋齿预防、视力保护)。建立儿童健康档案,记录身高、体重、疫苗接种等信息,每年向家长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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