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临沂日报》以“校安工程构筑沂蒙校舍安全”为题,头版头条报道了临沂市扎实推进校安工程的经验做法,现将全文转发如下:
校安工程构筑沂蒙校舍安全
实施校舍安全工程,是汶川地震后党中央、国务院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是一项限时限量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省政府提出用3至5年时间全面完成我省既定的目标和任务,彻底消除中小学校舍安全隐患。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始终作为民生建设的重中之重和“一把手工程”,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加大投入,积极推进。自2009年实施校舍安全工程以来,我市已投入资金13亿元,改造校舍185万平方米,完成前三年规划面积的124%,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三年工作任务。
“我们不仅用上了新教室、新课桌,连学校环境也大变样了!”河东郑旺中心小学六年级二班学生王艳的心情格外好。2009年,郑旺中心小学被列入校舍安全工程后,于2010年开始建设,投资440万元新建了一栋5188平方米的教学楼。2011年6月,王艳和她的同学一起搬进了新教学楼,用上了窗明几净的新教室。
无独有偶,几十公里外的苏雨蒙同学同样兴奋:“刘倩,你看咱这窗户,玻璃是双层的,真厚,这回什么样的风也吹不坏了!”说话的苏雨蒙是临沂第三十二中学八年级八班的学生。据了解,随着各种服务设施日趋完善,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月亮湾社区居民大量回迁,社区子女就学方便问题成为萦绕当地居民心头的一件大事。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于是一所投资近5000万元、按省级规范化学校要求建设的高标准、高质量、配备现代化教学设施的中学——临沂第三十二中学应运而生。
在沂蒙大地,像郑旺中心小学、临沂第三十二中学这样高标准、高质量建设的学校比比皆是,坚固的教学楼、崭新的学生公寓、宽阔的塑胶操场、干净卫生的学校餐厅、现代化的教学设备随处可见,标准化学校已成为城乡的一道道亮丽景观。
为了把学校建成最安全的地方,2009年4月,国务院启动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要求对各级各类城乡中小学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迁移避险,提高综合防灾能力,使学校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在市教育局,记者了解到,早在2006年我市就着手实施了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工程实施以来,我市用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课桌凳更新、教育信息化、教学仪器更新等系列民生工程的资金累计达35.6亿元,其中用于校舍改造的资金达到21.1亿元。
让孩子在安全的校园内读书,是所有家长的期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启动以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市及各县区都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办事机构,安排专(兼)职人员,集中精力抓校舍安全工作,形成了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具体抓,有关部门协同抓的工作格局,建立了“地方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协同,指导调度有序、统筹协调有力”的工作机制。市、县区、乡镇及项目学校层层签订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责任状,并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范畴,校舍安全工程着实成了各级党委、政府的“一把手工程”。
为确保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顺利实施,我市各级政府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加大校舍安全工程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并通过土地置换、银行贷款、社会捐助、城镇小区开发、吸纳社会力量参与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2008年,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减免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建设项目有关规费的通知》(临政办发[2008]2号);2010年,市政府又出台了《关于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临政办发[2010]26号),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每平方米提高的20元,全部用于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2011年9月,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1]22号文件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临政发[2011]33号),扩大了城市教育费附加的征收面,提高了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比例,同时明确规定土地收益的10%用于教育。
工程质量是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生命。我市始终把工程的建设质量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校舍安全的设计规范和行业标准,做到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招标、统一质量监督、统一竣工验收、统一支付工程资金。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各项工程管理制度,依法依规执行工程质量标准,严把建筑材料质量关、采购关、施工关和工程验收关,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加固改造一所、验收合格一所、安全达标一所,真正把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成为放心工程、精品工程和阳光工程。
2012年,我市将进一步加大校舍安全工程推进力度,规划投资3.4亿元,改造项目学校306处,改造项目538个,改造面积44.9万平方米。按照五年规划,到2013年,我市将全面完成新建校舍238万平方米、维修加固校舍70万0方米的任务。届时,“让学校成为最安全的地方”将由一个郑重的承诺变为有目共睹的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