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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召开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暨校舍建设推进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2018年01月15日  浏览次数:

河东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暨校舍建设推进工作会议于1月12日在区行政中心一楼西会议室召开,河东区政府副区长褚冰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河东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张明同志主持。河东区各镇街、经开区分管负责人,有关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河东区教体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各中小学校长、民办学校校长、公办幼儿园园长参加了会议。

河东区教体局党委书记、局长诸葛夫杰同志传达《学校幼儿园食堂整改方案》,并对全区学校、幼儿园的校舍建设、幼儿园整治、食堂治理、非法车辆治理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河东区政府副区长褚冰同志在讲话中指出,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属地管理”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完善和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各镇街、工业园区,各职能部门要依法肩负起对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责任,切实加强了对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安监、公安、交警、消防、食品药品监督、交通运输、住建、城管、卫生、司法、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动配合,通力合作,共同做好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工作,严格实行行政问责和责任追究制度。

褚冰同志强调,要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扎实做好河东教育系统安全工作。一是加快实施校安工程,积极推进河东区教育优先发展再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二是切实强化学校治安防范基础建设,保障师生人身安全。三是切实加强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保障师生饮食安全。四是切实规范接送学生车辆管理,保障学生交通安全。五是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六是切实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师生自救自护能力。

褚冰同志要求,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起学校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镇街镇长、主任是辖区内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辖区内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学校校长、幼儿园长是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综治、公安、工商、城管、食药监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指导,密切配合,形成维护学校和师生安全的工作合力,确保教育健康平稳、和谐发展,为建设大美新临沂美丽河东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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