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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提升质量内涵,创建学校特色”实施意见》出台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02日  浏览次数:

为促进全县小学向有内涵、有品味、有特色、有亮点发展,近日,沂水县教体局制定出台了《“提升质量内涵,创建学校特色”实施意见》。

该《意见》指出,利用3年时间,县域内形成一批特色明显、影响力大、有推广价值的教育教学特色典型,打造一批个性鲜明、风格独特、内涵丰富、社会认可的特色学校,培育一批在全市乃至全省有影响力的名师、名校长。

《意见》要求,各乡镇(街道)中心小学(含非驻地二小、三小等)、县直各小学从4月份起,确定特色项目,拟定创建方案、实施细则,分解实施目标,确定实施愿景,形成具体、可操作的方案,全面启动创建活动。

同时,要求各学校按照确定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将“实施方案”细化为“学期目标”和“年度目标”,分为3个学年,6个学期进行规划,包括具体的实施计划、实施途径、实施办法、实施的预期效果、可测的目标达成等内容。从9月份进行有目的、分步骤地组织实施。

各学校要以项目创建撬动学校在文化建设、德育教育、常规管理、课程设置、教学模式、学生培养、校本研究等方面的改革,形成个性鲜明、独树一帜的教育理念和办学行为,满足每个师生自我成长和发展的需要。

沂水县教体局将通过举办校长主题论坛、特色项目现场会、阶段性成果展示、专项内容展评等方式为各学校搭建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平台;在校长培训、专家引领、骨干教师培养、特色项目建设等方面给予有力支持;帮助学校改进和完善推进策略和方法,确保创建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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