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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五个行动”构建良好学前教育生态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08日  浏览次数:

近年来,沂南县加大对公民办幼儿园的统筹管理,在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的基础上,全力支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变竞争为合作,形成了公办与民办幼儿园、民办与民办幼儿园之间互相支持、齐头并进的健康格局,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基本实现全覆盖,构建起良好的学前教育生态环境。

一是实施幼儿教师素质提升行动。加大对各级各类幼儿园的师资培训,对幼师进行科学系统再学习,并将我县幼儿教师的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县、乡镇中心园、农村幼儿园三级培训网络。2018-2020年,全县幼儿园教师参加国家、省、市、县各级培训共5231多人次,利用山东省教师网络培训平台将全县民办幼儿园的园长、教师纳入培训范围,2020年8月培训全县公民办园长、教师3119人次,实现了幼儿园园长、教师的全员培训。同时,加重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参与比例,2020年市教育局组织的幼儿园园长培训中,该县有83名园长参加了培训,其中民办幼儿园68人,占全县园长参训人数的82%,为该县保教质量的提升打下了基础。

二是实施民办幼儿园扶持行动。2018年,县教体局联合县财政局、原县物价局对全县121处申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单位进行了验收。2020年,按照生均每年710元的标准,全面落实发放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生均公用经费。同时,协调县直相关单位在民办幼儿园用电、用水、用气、用热等方面,执行与公办幼儿园相同的价格政策,并在教师培训、教研指导等方式给予倾斜,大力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三是实施贫困幼儿资助行动。将贫困家庭幼儿纳入资助范围,落实了包括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全覆盖的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和申请认定的贫困家庭幼儿发放政府助学金,对孤儿、残疾儿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城乡低保家庭儿童免收保教费,2016年以来,发放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10604人次1106.94万元,减免幼儿保教费127.6万元,保障贫困家庭幼儿接受教育。

四是实施幼儿园规范招生行动。该县于2015年开始探索实行幼儿园划片招生,下发了《沂南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实行幼儿园划片招生管理的通知》,对全县公民办幼儿园划片招生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小学按照辖区内各普惠性公、民办幼儿园的招生规模,遵循“就近入园”原则,合理划分普惠性公、民办幼儿园的招生范围,辖区内各幼儿园在乡镇中心小学所划分的招生区域内招收幼儿,普惠性公、民办幼儿园严禁跨乡镇或在本乡镇跨区域招收幼儿,营利性幼儿园严禁跨乡镇招收幼儿,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县域内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招生秩序。

五是实施幼儿园规范收费行动。该县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实行市场调节价。2020年3月,该县发改局、教体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全县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各级各类幼儿园的保教费收费标准作出了具体规定,经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按照同级类别公办幼儿园收费的2倍以内执行。同时依法加强对幼儿园收费行为的监管,引导督促幼儿园制定科学合理的收费标准。(陈云云 贺俊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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