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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四保障”做好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17日  浏览次数:

近日,省教育厅公布首批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示范区示范校名单,经过推荐申报、材料审核、现场评估认定,兰山区被认定为省级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示范区,该区义堂镇中心小学、枣园中学两所学校被认定为省级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示范校。

一直以来,兰山区坚持全纳教育思想,落实组织、经费、配套、教学“四保障”,切实推进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开展,为残疾学生创设适宜融合的教育环境,实现特殊教育公平而有质量发展。

一是组织保障。兰山区将发展特殊教育、落实随班就读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并作为镇街道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指标。成立了特殊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完善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编办、发展改革、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残联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全区残疾人教育事业,先后出台了《兰山区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年)》《兰山区加强特殊需要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管理的若干意见》《兰山区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工作考核评价办法》等一系列文件,落实了残疾儿童少年控辍保学制度与措施,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尤其每年依据残联提供的数据信息,依托学籍管理平台工作模块,加大残疾儿童少年控辍保学力度,区政府督促调度,各镇街道、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实行“一生一案”、销号管理,扎实开展摸底排查、评估鉴定、入学安置或劝返复学工作。

二是经费保障。自2017年始,兰山区通过政府购买特殊教育服务的方式,按每生每年16000元的标准,委托河东区天使国际特教学校承担兰山户籍残疾儿童的免费教育,四年共计拨付经费1700余万元,确保了区域内残疾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2019年,加大普通中小学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力度,提高残疾儿童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全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达到8000元。同时,提高残疾学生资助水平,落实残疾学生“三免一补”(免杂费、住宿费、书本费,补助生活费)和随园保教残疾幼儿免除保教费、伙食费政策,实施了残疾儿童少年从学前到高中阶段的15年免费教育。

三是配套保障。投资660余万元,改建了占地30亩的兰山区特殊教育学校,于2020年7月正式投入使用。目前,正在规划建设一所占地70亩,集医院、康复、教育于一体的大型特殊教育基地,积极构建“一校、两区、多功能”的兰山特殊教育发展新模式。拨付200余万元,用于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改造提升、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训练以及特殊教育师资培训,设置了评估、咨询、康复训练、交流培训等18个专业教室,配备了300多个专业设备。加大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力度,建设了6处示范性资源教室;接收5名(含)以上残疾学生的14处普通中小学,全部按标准设立资源教室,共计投资100余万元。全区基本形成了市福利中心协同、区资源中心指导、示范性资源教室引领、普通资源教室服务的多级管理指导网络,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四是教学保障。兰山区建立了完善的残疾儿童少年评估与安置流程,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落实每生一课表制度,开展相应的教育教学活动。区教研室聘任特殊教育教研员,并挂牌成立特殊教育名师工作室,积极整合、开发课程资源,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着力构建随班就读义务教育课程体系,包括个别化教育计划、康复支持课程和校本特教课程,帮助残疾学生提高自主生活、劳动能力和基本职业素养,并探索实施分区域组建特殊教育集团,构建特教教研共同体,定期开展“联检互学”活动,辐射带动各学校协同发展。实行特教骨干教师定期辅导制度,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组织开展系列培训活动,引领随班就读教师专业化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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