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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县“三查一改”抓实校园安全工作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01日  浏览次数:

兰陵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始终把学校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通过组织自查、巡查、抽查,开展问题整改等形式,把安全工作职责和任务落实到位,全力打造平安和谐校园。

规范“自查”。兰陵县根据全国校园安全专项整顿会议精神和全省、全市学校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学校安全自查工作。各学校、幼儿园结合各自实际,有重点的对食堂餐饮卫生、设施设备、实验室、消防安全、各类外包服务、疫情防控、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整治校园欺凌、维护校园意识形态、边整边改等十项内容和“六个一”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进行风险隐患排查,自查出各类隐患1217条,并全部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联合“巡查”。兰陵县树立“教育是大民生,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压实各级维护学校安全的责任,县里建立了学校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对乡镇(街道)、部门和学校的职责进一步细化明确,做到齐抓共管、协作联动、全员上手。在学校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县委教育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县教体、市场监管、卫健、消防、公安等职能部门,成立8个联合检查组进行联合巡查;在乡镇层面,由属地党委、政府参照县里做法,组成16个检查组,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逐一进行安全检查,做到全覆盖、无盲区。兰陵县参照省、市的做法,对检查的情况拍摄成视频进行通报,有效增强了工作实效。

实地“督查”。兰陵县把学校安全作为当前全县工作的重点,召开了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传达学习各级会议精神,研究解决学校安全问题,全县31名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包乡镇并到学校实地督导检查。成立全县学校安全督查工作专班,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加强对两项活动开展和问题排查整改情况的随机抽查。督导组共抽查学校28所,发现问题154条,立整立改132条,限期整改22条,对整改不力的3所学校进行了全县通报,有效推动了责任落实和问题整改,保证了校园安全大检查和心理健康教育开展的成效。

扎实“整改”。各学校(幼儿园)根据全县学校安全工作会议提出的“抓住隐患排查重点”和“安全隐患要真排查、真整改”的要求,结合《兰陵县学校(幼儿园)安全大检查重点项目一览表》逐项逐条整改。各类隐患已整改1125条,全县18所未通自来水学校、幼儿园已全部接通自来水,保证饮用水安全;78辆未取得标牌校车已通过优化标牌办理流程发放59辆,剩余车辆均已停运;严格标准条件配齐配足保安人员,所需增资已列入县财政预算。在心理健康专题教育方面,全县607所学校、幼儿园已全部完成班主任与所有学生面对面谈心、召开了主题班会和家长会,组织教师走访单亲、离异家庭等重点群体学生2872人,420所学校已开展了全员户外文体娱乐活动,其余学校正在有序进行。

兰陵县还针对排查出的影响学校安全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深入分析产生问题原因,制定了县级层面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形成县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家校联动的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体系,努力消除各类学校安全隐患。(刘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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