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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靶向施策 规范教师编制管理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30日  浏览次数:

一、坚持统筹调配,保障师资均衡

严格落实中小学“县管校聘”要求,建立健全总量控制、动态调整机制,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出台《关于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第十六批支教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利用教师支教、轮岗交流、跟岗实战等各项举措,推动教师资源在县城内合理流动。目前,77名支教教师,50名交流轮岗教师,95名跟岗锻炼教师,28名县域内部分学校挂职研修教师已全部履职,有效平衡师资配比。分流整合偏远乡镇学生资源,合理设置教学点,建立台账,重点关注。采取“走教”、线上教学、送教上门等形式,解决农村边远小学和教学点部分学科师资缺乏问题,本学期撤并郯城县花园镇秦庄小学教学点。

二、严格教师管理,推进问题整改

郯城县教体局联合郯城县机构编制、财政和人社等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的通知》(郯教人字〔2022〕5号),开展规范清理挤占、挪用中小学教师编制专项整治活动,严禁挤占、挪用、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推动幼儿园教师有序流动,稳妥化解挤占、挪用中小学编制问题。经过严格核查落实,目前所有幼儿园借调的中小学编制教师已全部返校返岗。摸清所有中小学借调到郯城县各部门单位人员底数,于8月初积极采取措施开展规范清理违规借用中小学教师专项工作,清退24名郯城县教体局机关借调人员,借调到教育系统外的15名教师也已全部返岗。

三、强化岗位聘用,严控课时标准

出台《关于印发<郯城县中小学教师岗位聘任管理制度>的通知》,建立任课台账,严格落实学校作为用人单位的聘用管理主体责任,将课时量标准等内容写入聘用合同。下发《关于开展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任课情况专项核查的通知》,组织开展中小学教师任课情况专项核查和治理工作,评先树优等各项奖励政策优先向满课时量的一线任课教师倾斜,加强管理、激发“内力”,推动人员向教学岗位集中。注重从平均课时量达不到最低标准的学校选取教师到师资短缺学校支教、挂职研修,平均课时量达不到最低标准的学校,原则上不再安排用编进人计划。建立编外聘用人员台账,严禁中小学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空编、大量空编,严禁中小学校自行聘用代课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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